三月在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我依據左轉燈左轉(藍色線)的時候,被該路口迴轉的車輛(紅色線)撞上。我左邊駕駛座車門凹陷無法開啟,對方是右側保險桿破損。對方有第三責任險,而我只有強制險。我想請問:1.該路口可以迴轉嗎?2.我沒有行車紀錄器,所以無法提出我根據左轉燈左轉的證據,所以對方保險公司據此堅持對方車輛是綠燈才迴轉。我已經向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鑑定出來的肇事責任會變成我要賠償對方嗎?第一次發生這種事,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希望大家不吝指教,謝謝。
1.視對方行車方向有無禁止迴轉標示而定2.行車紀錄器很便宜了也不裝,去調看看路口監視器或徵求路過有錄到的好心人士吧!不過過那麼久了,恐怕也洗掉了!3.對方都知道要保任意第3人險了,你卻不知道是鐵齒還是為了省那幾個小錢而不保,這下好了,人家不用出面由保險公司在處理,你卻要去跟保險公司過招!4.鑑定結果要看事證吧5.結論:行車紀錄器不能省,基本保險(賠對方財損)不能省
鍵盤駕駛 wrote:1.視對方行車方向有無禁止迴轉標示而定4.鑑定結果要看事證吧 其實我有行車紀錄器,當天有將記憶卡交給警方,但是警察卻說沒有那天的畫面。而對方也有行車紀錄器,當天也交給了警方。可是我申請的初判表上面,寫著"因道路交通號誌爭議,無法釐清肇事責任"網路上查詢的資料說:鑑定的結果通常跟初判表一樣,在沒有其他事證之下,鑑定報告會寫明肇事責任歸屬嗎?
鍵盤駕駛 wrote:一下子說沒有行車紀錄器一下子說有該不會等一下又說你有任意第三人險了吧 我雖然有行車紀錄器,可是警方說找不到畫面,為了避免誤會所以直接寫沒有。至於保險,我如果有任意第三人險,應該就不會在這裡發文詢問了吧。我現在只想知道後續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依我這樣看..對方在外面的慢車道要迴轉進反向的快車道..這是不可能可以轉的,因為一般來說這樣的道路在外車道也幾乎不允許左轉..既然不能左轉又怎能迴轉?建議你回事故現場的外車道看看有沒有禁止左轉的號誌..如果有你的責任起碼只剩2-3成..
enlanmoon wrote:三月在路口與人發生...(恕刪) 用你的圖回你記憶卡不要隨便交給任何人,包括警察,第一件事情是把你的記憶卡資料複製出來,複製到另一張卡,拿另一張卡交給警察。有錢就裝有GPS的行車紀錄器,隨時注意GFPS是否啟動,因為時間會自動校正。有錢就保丙式險,不想保沒關係,至少要有清楚的行車紀錄器。然後你問可不可以迴轉,基本上只要沒有禁止迴轉,他就能迴轉,更何況這個民生路與中華路交叉路口他的車道是可以左轉的,通常可以左轉也代表可以迴轉。補充,任意第三人險是賠對方的,是你有保甲、乙、丙車體險,那你才不用上來發文,直接丟給保險公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