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上估價單小弟於今天早上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板橋篤行路二段內側車道要迴轉,大約15公尺前已打左轉方向燈,後方一台機車從我左方纂出要直行,因後照鏡死角沒看到機車造成擦撞,此路段內側車道並無禁行機車,但我早已打方向燈,對方還是從我左側纂出,對方認為肇責屬於我,對方堅持沒錯要我賠償,想請問肇責歸屬屬於誰 以及賠償比例問題謝謝!結果出爐
鑽車縫是台灣交通上很常見的現象~汽車打算迴轉, 或許會離內線分隔島較遠, 讓迴轉半徑變大 方便迴轉基本上鬼島交通挺受害者 如果機車騎士有受傷 那你肇責變大車子保險了嗎?有撞到就有傷 直接出險要求代步車 交通費的損失然後胸腔外科內科掛一下 安全帶 導致挫傷然後骨科掛一下頸椎扭傷最後是精神科 車禍後的陰影不遵守用路安全的用路人 不給點教訓 台灣的交通不會進步
腦子裝水泥 wrote:撞擊力道不大 胸口...(恕刪) 有保險就出險處理,沒保險就上法院解決!!有受傷就驗傷提告,沒受傷也不要假鬼假怪!!每次看到有人在事故問題就教人要頭髮痛指甲癢的,別哪天自己輕A到別人再來說對方獅子大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