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別案例很難爬文的,我先說一下狀況
1.我靜止時被追撞,小嚴重(不單純是後保桿), 責任比較傾向對方
2.我是新車上路不到半年,有保車體險但無代車險
3.賣車業務幫我處理的方式
3.1.先出險修車,待鑑定責任為0%時,就可以銷案
3.2.出險後,全權交給保險去代位求償
3.3.原廠預估修車時間大約1個月
4.我用車需求很大,上下班接小孩接老婆
請問一下,假設我的責任是0%,若這種狀況,問題如下
1.若我想去租車或是計程車…等等,費用可請對方支付嗎?
2.若1可以, 是透過我的保險去求償? 或是我要自己找對方車主?
3.若2是我要自己找對方車主,若對方不買單,好像很麻煩?
我的業務是建議自行吸收,他說那小事情,但搞不好就很麻煩
但我是想我很麻雀,不想自己花錢,但沒車又超不方便的!
保險時為何沒有加上代步車險?
代步車的花費通常都是自己向對方求償,
但實務上來說很難得到滿意的結果,
因為每個人的用車需求不同,
法規中也沒有特別針對這部份訂定賠償標準,
就算是打官司,法官判賠金額也僅限每日上下班通勤的路線,
且是以大眾運輸工具(捷運/公車)為主!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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