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關於車禍發生後報案,現場無人受傷,車輛有碰撞,那可以請警方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嗎?如果警方一直不開要怎麼樣保障自已的權力?
警察打電話給我才知道我車子被撞~於是便出去了解車子被撞情況
到現場後有看到警察在測量並問雙方是否自行和解或是要做筆錄!!
我跟對方都決定要做筆錄(這點很重要喔!!後續的保險理賠都靠這個做筆錄的動作)
筆錄做完警方會給雙方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聯單~這記錄著雙方的聯絡資料(僅電話與名字)
不知道版大當時跟對方有沒有做筆錄呢?
有做筆錄警方都會開事故登記聯單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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