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

想請問一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我於前陣子104年12月6日於台南市中西區南門路48巷口和人發生沒有碰撞的車禍!!
以下簡稱甲方(李女)(開轎車)和乙方(本人)(騎摩托車-BWS),事情經過大概就是乙方於南門路快到事發地點(南門路48巷口)約30公尺地方通過一個綠燈時,向對方按喇叭示警,甲方此時開車剛出南門路48巷口(這路口沒交通號誌),此段路段限速50公里,當時乙方時速差不多58-60公里,乙方行駛在單線道的汽車道,因為當下機慢車車道有障礙物(汽車)。結果乙方執意不讓我硬是從南門路48巷口(支道)右轉(轉彎車)出來,當下因為乙方覺得會撞上甲方,因一時緊張而急煞造成車身不穩,打滑摔倒!此時甲方剛好轉彎完畢,持續向前開並且右轉離開,當下並沒有停下來查看我的狀態,約莫五分鐘甲方才轉回來,說她好像有聽到車子摔倒的聲音,我(甲方)並沒有撞到你(乙方),是你自己摔倒的喔!約莫甲方回來2分鐘之後,此時交通警察才到達,並且向雙方做筆錄!之後乙方因為摔車造成右手掌骨骨折,並且打兩支鋼釘,休養六個禮拜!
想請問一下有經驗的大大這樣甲方是否有肇逃的嫌疑?另外以我這樣的經過,因為沒有碰撞的緣故,但是有所謂的因果關係,這樣的肇事比例歸屬大概是多少比多少?
目前甲方保險是跟我說以警方初判單,我方責任比較重!所以理賠金額不多~~

車禍問題!

車禍問題!
2016-05-13 0: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問題
無碰撞車禍真的很仰賴行車紀錄器做為判斷依據
你的文章只是一面之詞
也有可能你誤觸剎車自行摔倒
碰巧當時有車輛出來
很難依據你的片面之詞來定對方的肇責
http://goo.gl/NmmLrM
強制險:
政府強迫投保,無過失論,此險理賠(對方)的(人傷)
強制險的醫療理賠,共11項目,最高理賠20萬
強制險的殘廢理賠,分15等級,最高理賠200萬
(殘廢)是身體器官治療後無法復原不是斷手斷腳
趕快拿對方的強制險,你辦出險,
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你的醫療費用
請問還有大大可以給我不一樣的答案嗎?
凹咖a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有經驗...(恕刪)

一般來說車禍警察都會調附近監視器,但自己去找找比較實在再問警察有沒有調,因為有些附近店家的監視器也可以去找找。
如果不滿意30天後花3600請監理站分析肇責吧。再說吧
上面有人提到強制險醫藥費不無小補。
對了有個網站專門在解釋車禍的可以去留言!對方會給妳專業的解說
凹咖a wrote:
向對方按喇叭示警,甲方此時開車剛出南門路48巷口(這路口沒交通號誌),此段路段限速50公里,當時乙方時速差不多58-60公里,乙方行駛在單線道的汽車道,因為當下機慢車車道有障礙物(汽車)。結果乙方執意不讓我硬是從南門路48巷口(支道)右轉(轉彎車)出來,當下因為乙方覺得會撞上甲方,因一時緊張急煞造成車身不穩,打滑摔倒


為什麼寧願先按喇叭 不先減速煞車呢?

沒有影片佐證,對方有很大的機會全身而退。

今天她一開始就走掉不回來,又沒影片,你拿她沒皮條。

小宸宇 wrote:
為什麼寧願先按喇叭...(恕刪)


推一個~有其他人有其他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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