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三叉路口汽車左轉, 遭直行車撞到前車頭和車身,
直行路段是雙黃線雙向單車道,
理論上在這種路段機車不會貼著雙黃線騎車, 倒楣被我碰上了
機車口述時有承認看汽車開過慢要超車沒注意到汽車方向燈,
但初判案情逆轉, 判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責任較大, (這情況我是要彎去哪讓你...)
對方保險員也仗著初判單說我責任較大,
因為當時妨礙交通移動過車輛, 只能從警方畫圖來辨識以及路口有監視器清楚拍到他撞擊我的瞬間
這情況只能自認倒楣嗎? (以下紅點是對方撞到我車頭噴出去的畫面, 肯定有超速, 所以初判沒全判是我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