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01的朋友一定都是守法的好公民~~話說勞動節補假那天, 我一如往常的下五堵交流道, 路上都沒車, 突然看到一台警車還以為是有事故, 慢慢經過才發現, 居然是偉大的波麗士大人拿著機器在瞄準下面國一高速公路的車子。不過只要守法,就不怕警察抓~時機歹歹,大家荷包要看緊一點囉~^^
jackylai88888 wrote:~~相信01的朋友一...(恕刪) 因為有些奇怪的民眾被開單了就說警察偷拍等等 , 要撤罰單...好奇了 , 民眾都可以用行車紀錄器/手機/相機等等去檢舉違規警察自己拍,自己開單有何不可 ???不行 ?那 A 警察去拍 , 交給 B 警察開單總可以吧 ...我贊成警察不預警的拍 , 還要機動的拍不然路上一堆不怕死 , 也不怕別人死的駕駛....亂七八糟的.....柯p 的,用監視器抓違規 , 老實說我蠻贊成的 , 於法不合? 修法呀 ....針對違停嚴重的地方 , 裝上攝影機 , 警察坐監控中心,吹冷氣看電視開罰單, 多愜意啊.....不合法 ? 那就在攝影區域多立幾個告示 "本路段錄影取締中 , 違停一律開單...."這樣有何不可 ?錄影開單一個月後 , 保證只有白痴會在那邊違停.....違停除了影響交通外 , 更嚴重傷害機車族 ,內線不能騎 , 外線一堆違停 ... 怎麼騎呀 ?影片中警察應該是拍未保持車距 , 或是超速的...
vincent12 wrote:因為有些奇怪的民眾 ...(恕刪) imlkt84 wrote:偷拍還比較安全好嗎,...(恕刪) 還有固定式測速照相有些駕駛看到警示牌,即使前面沒車,即使沒超速都覺得不踩剎車他不安心
vincent12 wrote:柯p 的,用監視器抓違規 , 老實說我蠻贊成的 , 於法不合? 修法呀 .... 老實說柯P說的修法有困難因為自治法規不能牴觸中央法規還有自治法規也要北市議會通過,但是現在北市議會根本兩黨都不挺他中央法規,那更要立委來修了,可是柯P動不了中央立委不過我贊成市長直接頒命令,不要鳥他什麼法規就是了反正議會和市長不合,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鳥議會,直接強制執行開罰行政首長只要夠有guts,其實議會制定的法是可以不鳥的
imlkt84 wrote:偷拍還比較安全好嗎,...(恕刪) 遠遠看到警燈 車速放慢和幾十公尺看到警察偷拍 車速放慢前者與後者相比 那個車速驟降快?我個人是認為取締就是要開警燈會超速的人不會因為警察會偷拍就不會超速而且網路上已經有很多影片證實就是因為太晚發現測速照相造成駕駛反應不及擦撞護欄甚至翻車雖然守法是必要的 但是用路人的安全不能因為了取締而受影響不然每隔幾公里就裝設一支測速照相 我相信每個人的車速都會非常守法 不會有車速驟降的危險 也不用勞煩波麗士大人上國道偷拍亦或是請波麗士大人偷拍技巧高明一點 不要被發現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