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今天還是發生了…
早上約八點二十分左右,行經快到忠孝醫院的忠孝東路慢車道上,本人時速約30-40,正準備停紅燈時,突然中道車直接靠過來而擦撞到我,本人因而連車帶人跌倒在人行道上,腳部有被自己的野狼壓住。
肇事的小貨車司機馬上下車,將我的車扶起來,一直賠不是,並說明因為躲一名機車騎士而換車道,旁邊有另一名騎機車的婦人(應該就是上開那名騎士),問我是否有辦法站起來,自己站起來拉起褲管後,發現只有小擦傷,腳踝有點小痛,機車沒有損壞,只有右邊平衡端子鬆了,對方願意賠我醫藥費,在留下對方車牌及聯絡電話後就離開了。→此段是錯誤示範,請勿學習。
在台北市的上班族,騎車上班應該是最常見,也最方便的,雖然知道危險,但是,人很多時候其實是沒有什麼選擇的,所以還是會繼續騎下去,開車上班,對一個月薪水約5萬元的我負擔太大了。很多版上的朋友應該和我一樣,也希望大騎車平安,注意行車安全。

看來是該將野狼裝個防撞桿的時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