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對圖沒意見,對那張初步分析表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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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一月底時發生車禍,
簡單來說:
1. 當時路口紅綠燈沒有左轉燈,所以要左轉只能找機會轉
2. 小弟我是要左轉的,等到對面車道只剩一台車要右轉(來撞我的車),看她正要右轉,我便馬上接著左轉
3. 她進慢車道我進快車道,她車大約多我半個車頭
4. 但是我速度比她快一點(我時速約30),很快的我幾乎要跟她平行了
5. 此時此刻她一直往左邊偏過來就撞上來了(她左前輪撞我左車頭),撞到當下我踩煞車她卻直接往前開切入我車道(當然她左車身GG連車門都開不了...)
但是種點來了,我收到警方的分析研判表居然判我未注意車前狀況?那台車是在我前面嗎?她在旁邊車道耶警察先生....分析研判表上有寫不能作為保險賠償依據
1. 我打電話去美亞保險公司問,專員說圖上看起來我是沒有責任,但是他們都是照分析研判表去賠,然後說對方保險公司也強烈要求照研判表來賠(喵的勒,不是說不能作為賠償依據?把警方的話當屁?)
2. 我打電話去交通大隊問,警方說他們提供分析研判表只是好意給參考,不服可以“自費3000”找鑑定委員會,靠,那誤判的話警方要賠3000給我嗎?
結論:
1. 保險公司到底在幹麻?都不用追求真相,對方保險公司說什麼就都照做,只會照初步分析研判表?
2. 要警查幹嘛?圖畫成那樣,研判判成那樣?要就判決對錯,要不然就不要提供爛表害民眾浪費時間,說難聽一點就是不用付責嘛....提供一張沒有效力的表幹麻?民眾跟保險公司要的就是知道誰對誰錯阿
3. 雙方都出險,雙方保險公司都有得賺?
什麼爛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