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另一篇開高速公路內線被開單的案子..
本人昨天開高速公路..
在中線遇到1台CAMRY(2002年式)的車開在中線
當時我看我車儀表顯示78KM..(實際速度一定低於78)
因為車速過慢..已經導致後方車流慢慢多了起來
(最外線有大車..所以大家超車也不便)
後面的車紛紛往內線超車..
遇到這種占"中線"的烏龜是否有法可罰~
為了閃烏龜而變化車道往往是車禍最大的主因..
clc_am wrote:
有關另一篇開高速公...(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一條
本規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如果在超車..合法..但超完還是要出去..
如果不是..那是違規..
PS..剛好補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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