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本人於3/14晚間行駛大正路前往仁雄路(金獅湖方向)遭後方小客車碰撞 小客車跟我同方向但他是要行走八德西路方向
當時由於我前方有一台遊覽車跟我行時相同路線 所以我慢速度前進等待遊覽車轉彎 可是當我準備轉彎 看著後照鏡時
後面的小客車就看著他往我這衝 我還來不及反應就被撞倒了
車主的說:我未待轉 但我看著路口 無畫待轉區 也無代轉標示
當下我也車主說 這沒有待轉區 我也在這個路口遇過好幾個交警站崗 如果我有問題 警察一定會給我開單
我當時也害怕自己有錯 也未說太多 我就問他 你沒有看到我有打方向燈嗎? 小客車主說沒有
我又問 那你也沒看報我的人?? 小客車主說 對~我就是沒看到你
車主一直堅持是我沒待轉 後續只丟一句交給保險公司
事後 我也當對方在場時 問了交警這個路口是否需待轉 警察還很警慎的察看路口與車道 他說這條是單線道不需待轉
擔下這句話讓我喘口氣了
從星期一晚間發生致星期三 對方與保險任何一通電話都沒
傍晚我請先生幫我撥電話詢問對方接下來該怎麼處置對方一樣只說給保險處理... 因為他們認為是我錯在先 一直說我未待轉

後來我們又打了電話說明我們機車需要維修 需要您保險公司的電話才免強的給我們
保險公司的說法當然就是等.. 等待肇事責任歸屬結果出來 才有理賠!
請問這樣的肇事責任與賠償該怎麼進行?

是不是就默默等待結果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