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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岸只要有絕對路權~~就算心存刻意衝撞也是不違法!是這樣嗎??

大众轿车强行并线被撞翻飞出30米

剛剛看到對岸的新聞

影片裡的比亞迪車主坦承他已經用這種方式幹翻7輛車了

而且都是在對方負全責的情況下才會去撞,到現在沒輸過一次

按照中國交通法! 變道負事故全部責任 比亞迪只要沒超速或其他違法就全無責任

(即使他是刻意的也沒關係)

當然比亞迪車主也有自己考量:說如果他緊急剎車導致後面的車追撞 變道的車又跑了 誰又能為他負責

就良心來說~~有人批評他撞翻了對方連車都不下去看 有點沒良心

但我覺得良心這東西每個人的尺度都不同

到最後還是要依照法律為依據

最後想問問~如果在台灣

比亞迪需要負擔部分責任嗎?

刻意與非刻意追撞會造成判決上的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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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覺得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規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以免法律的保護傘被人濫用

2016-03-16 0: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對岸 絕對路權
台灣的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惡法要修掉~~~

首席四弟子 wrote:
最後想問問~如果在台灣
比亞迪需要負擔部分責任嗎?...(恕刪)

在台灣只要法官認為你是刻意不避免車禍,
都會送上應注意而未注意,
有些警方會雙方都開肇事罰單,
這是要避免引發連鎖車禍反應及刻意造成傷亡事件。

風形 wrote:
台灣的應注意而未注...(恕刪)


有些情況的確應注意而未注意!

有這麼好的事?那可以到對岸撞7次再回來報告心得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確是可以有效防範惡意但不違法的行為

但台灣人都很討厭這條法規

各有利弊吧
chu5955 wrote:
在台灣只要法官認為...(恕刪)
這車主已經用這方式處理了七個逼車式變換車道的駕駛。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看起來是蠻爽的
MARJORANA wrote:
這車主已經用這方式...(恕刪)
首席四弟子 wrote:
大众轿车强行并线被...(恕刪)

再擠嘛!
怎麼沒把大眾汽車撞到高架橋下去?

風形 wrote:
台灣的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惡法要修掉~~~




台灣的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被人濫用了!
被人濫用了!
被人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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