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經過台北市民生東路4段112巷3弄
剛好有一台車子離開
所以我順勢停了進去
因為是在最接近巷口的位子
所以我停車的時候有注意到紅線的部分
並且避免自己的輪子壓在公劃的紅線上
為什麼我要強調公劃?
因為我有看到隱約的紅漆
歪七扭八而且顏色非常淡的紅漆(看起來像私畫的)

而我有壓到那段隱約的紅線
後來我傍晚去開車的時候
發現我被開了一張單子
是56條第1項第1款
我有自己拍了些照片




我在GOOGLE地圖上找到這個照片比較清楚的

我停的位置就是那台藍色的日產停的位子
請問各位
我這樣真的是有違規停車嗎?
重點不是那900元的罰款
我也不是要取暖討拍
我只是想知道該如何正確的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