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看到新聞報導各類行車意外,然而很多所謂“過失“的駕駛(指酒駕、超速、逼車...等),往往都能繼續在路上危害其他用路人,再對比國外的這則新聞,肇事就被吊銷駕照。不重視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人,真的應該剝奪他的駕駛權利,以保障其他人的安全。
以下摘錄
當美國 KTVU電視台記者與攝影師正在 Live直播一起火車出軌意外時,後方一輛白色 Toyota Corolla轎車竟突然在撞上另一輛 Honda Civic後,再以高速向他們駛來!
KTVU電視台記者 Alex Savidge險象環生的瞬間。 裁自KTVU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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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發生當時,KTVU電視台記者與攝影師正在加州 阿拉米達市 Live直播一起火車出軌意外。當電視記者 Alex Savidge剛用混亂與困惑字眼形容火車意外情況後不到一秒,我們就能聽到後方傳來的連續喇叭聲,接著就能聽到並看見白色 Toyota Corolla與 Honda Civic碰撞的聲音與畫面。
根據報導指出,當時正在右轉的白色 Toyota Corolla轎車撞上了左方直行而來的灰色 Honda Civic轎車。員警表示,白色 Toyota Coroll駕駛應該是想踩煞車卻踩成油門,因此在撞擊後,仍以高速向右方撞去。白色 Toyota Coroll駕駛的女駕駛的駕照已被吊銷,而當地執法單位也正在調查整起車禍意外的原因。
幸運的 Alex Savidge接著在直播新聞上感謝攝影師 Chip Vaughan能即時向他發出警告,讓他能立即向右跳,避開從左後方飛來的 Toyota Coroll轎車。強忍內心激動的Alex Savidge表示將會立即至點給老婆與家人報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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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fox6678 wrote:
最近常看到新聞報導各類行車意外,然而很多所謂“過失“的駕駛(指酒駕、超速、逼車...等),往往都能繼續在路上危害其他用路人,再對比國外的這則新聞,肇事就被吊銷駕照。不重視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人,真的應該剝奪他的駕駛權利,以保障其他人的安全。
台灣的法規還有很奇怪的地方,就是一場車禍,常常是兩方都有責任。
我就一直覺得很奇怪,這怎麼會是兩方都有責任的事情?
我先前有聽過在一個廣播節目中,受邀者分享他在奧地利的經驗,就是車禍的責任分攤很簡單。一場車禍發生,也不用保持第一現場。雙方交換保險卡聯絡資訊,就回家或送醫院了。也不會讓交通塞太久。
而責任的分攤,就是只有一方負肇事全責。不會像台灣這麼怪,還有什麼你三分我七分的這種事情。
你無照駕駛就是全責了。跟我有沒有什麼應注意可注意這種鬼話沒關係。
你切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導致目的車道後面車道撞到你,就是你的全責了。哪有什麼後方車輛因為當注意可注意而要負幾成責任這種事。
台灣交通會亂,就是法規是亂源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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