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是不幸的日子。我已經看過很多人的留言或論點才來發,有些人護航路權、有些人護航時速。我想說的是,姑且用兩項法規來比較,兩車都有錯。我相信比較有技術的、經驗足夠、判斷力強的駕駛們,看也知道ALTIS的轉彎方式是三寶。我自認判斷環境的能力不算差,至少我們在路權及速限使用上很清楚。
1.BMW超速是肇事的顯著原因。2.ALTIS的轉彎法為肇事的潛在原因。
請試想:1.若不超速,撞到造成的傷害值是否降低?(或者不會撞到)2.轉彎應果斷,不可延遲我相信大家都認同。若有停在原本的線道 或 果斷快速的彎過去,是否能避免憾事?
實際的情況看影片也不見得真的很清楚,大家都是做做網路柯南而已。另外我完全沒有要護航哪一輛車。過世的人是我高中的班導師,我只感到很痛心難過,希望各位柯南能停止折磨我們有在用網路的老師或學生。讓我的老師一路好走吧......我們真的都很難過。
以致於來不及反應 中午太陽反光 而被撞車又是白色車 讓他產生視覺盲點
阿提斯車主已經注意到右方情形減速停止 我想在這樣時空條件下 駕駛也盡全力去做判斷
如果真讓他快一點右轉 今天死的應是後面兩個小孩
我認為bmw駕駛要付100%的肇責
真硬要說的話 只能說bmw跟toyota的差異就在那撞擊瞬間才能體會岀來吧
小老百姓只能開那種鐵皮車
銀鍠白武 wrote:
那一天,是不幸的日...(恕刪)
銀鍠白武 wrote:
那一天,是不幸的日...(恕刪)
還有ALTIS 他的A柱很檔視線要小心
t車方向

分隔島上的壇

b車方向

b車視野超讚..b車剎車時相對t車也會看到

或許b車視野超好..會感覺t車 當然 也一定會看見b車而停讓,所以會儘速通過引發超速聯想,阿不然儘速通過是哪裡錯呢?
t車遇那違建誤認為有看清楚也有違建上的??保佑..所以看見b車時閃神又向前慢速滑了一下誤停出去了一些些
他沒被正確的道路規格給保護,也沒錯啊!!
所以這轉彎等待線應劃高清些 ,才不會誤停出去一些些讓車相撞
所以雙方應該提國賠,縣府拆違建慢多拍,公路局沒畫線懶得畫線
當然這全部只是臆測要實際當事人及政府來證實
政府 是不會放過人民的?會讓他們告到兩敗俱傷天怒人願?
每次試完車由主管檢查跑了哪些路線?有無不當駕駛行為?
萬一不幸發生事故也更能釐清雙方的肇責
試乘車上也應比照大型客運車貼上申訴電話
這樣可以給業務員起到一些警惕的作用!
說真的,那些高檔車的"某些"業務員根本是利用帶客戶試車
的名義卻行飆車、操車、滿足個人的私欲吧!
反正買不起不如玩玩它! 玩給夠本反正公司也不會知道!!!
車是無辜的,都是"人"導致這些事故發生!
相信如果有做到我上述的這些措施的話
今天這業務員就不敢那麼囂張了
很多人需要被規範,看的到時一個樣,主管同事不在又是另一個樣!
業績不好被主管釘就會找機會發洩的~
一定不只這一家的業務會這樣玩的! 只是還沒出事罷了
這情形大多發生在性能好的高檔車!
各大車廠的主管若是有看到這篇文
可以試著推行看看,也可以保障公司形象
畢竟業務員就是代表該公司
也能給廣大用路人更安心的用路環境~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