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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6 台南安平 BMW330業務駕車撞到我的老師!!

那一天,是不幸的日子。我已經看過很多人的留言或論點才來發,有些人護航路權、有些人護航時速。我想說的是,姑且用兩項法規來比較,兩車都有錯。我相信比較有技術的、經驗足夠、判斷力強的駕駛們,看也知道ALTIS的轉彎方式是三寶。我自認判斷環境的能力不算差,至少我們在路權及速限使用上很清楚。
1.BMW超速是肇事的顯著原因。2.ALTIS的轉彎法為肇事的潛在原因。
請試想:1.若不超速,撞到造成的傷害值是否降低?(或者不會撞到)2.轉彎應果斷,不可延遲我相信大家都認同。若有停在原本的線道 或 果斷快速的彎過去,是否能避免憾事?
實際的情況看影片也不見得真的很清楚,大家都是做做網路柯南而已。另外我完全沒有要護航哪一輛車。過世的人是我高中的班導師,我只感到很痛心難過,希望各位柯南能停止折磨我們有在用網路的老師或學生。讓我的老師一路好走吧......我們真的都很難過。
2016-03-09 3:35 發佈

銀鍠白武 wrote:
那一天,是不幸的日...(恕刪)
老師看不到了
BMW超速駕駛罪無可逭,
ALTIS漫不經心害死自己.

為什麼講路權? 重點不是在究責, 是在救命..

如果觀念不深植在每個駕駛人的心中,
追究責任只是亡羊補牢..
可是看影片我覺得是bmw車速太快 加上業務駕駛不擅開這樣大馬力的車
以致於來不及反應 中午太陽反光 而被撞車又是白色車 讓他產生視覺盲點
阿提斯車主已經注意到右方情形減速停止 我想在這樣時空條件下 駕駛也盡全力去做判斷
如果真讓他快一點右轉 今天死的應是後面兩個小孩
我認為bmw駕駛要付100%的肇責
真硬要說的話 只能說bmw跟toyota的差異就在那撞擊瞬間才能體會岀來吧
小老百姓只能開那種鐵皮車
銀鍠白武 wrote:
那一天,是不幸的日...(恕刪)

銀鍠白武 wrote:
那一天,是不幸的日...(恕刪)

銀鍠白武 wrote:
那一天,是不幸的日...(恕刪)


2.ALTIS的轉彎法為肇事的主要原因。

1.BMW超速是肇事的次要原因及傷亡的主要原因。
這起車禍應該怪那該死的違建物讓t車閃神於是亡魂又添一筆,1月份經過時看見這分隔島能蓋違建讓我驚訝不已!!!!!!
還有ALTIS 他的A柱很檔視線要小心



t車方向

分隔島上的壇

b車方向

b車視野超讚..b車剎車時相對t車也會看到




或許b車視野超好..會感覺t車 當然 也一定會看見b車而停讓,所以會儘速通過引發超速聯想,阿不然儘速通過是哪裡錯呢?

t車遇那違建誤認為有看清楚也有違建上的??保佑..所以看見b車時閃神又向前慢速滑了一下誤停出去了一些些

他沒被正確的道路規格給保護,也沒錯啊!!

所以這轉彎等待線應劃高清些 ,才不會誤停出去一些些讓車相撞




所以雙方應該提國賠,縣府拆違建慢多拍,公路局沒畫線懶得畫線

當然這全部只是臆測要實際當事人及政府來證實

政府 是不會放過人民的?會讓他們告到兩敗俱傷天怒人願?
強烈建議各家車商把行車紀錄器都安裝在試乘車上

每次試完車由主管檢查跑了哪些路線?有無不當駕駛行為?

萬一不幸發生事故也更能釐清雙方的肇責

試乘車上也應比照大型客運車貼上申訴電話

這樣可以給業務員起到一些警惕的作用!

說真的,那些高檔車的"某些"業務員根本是利用帶客戶試車

的名義卻行飆車、操車、滿足個人的私欲吧!

反正買不起不如玩玩它! 玩給夠本反正公司也不會知道!!!

車是無辜的,都是"人"導致這些事故發生!

相信如果有做到我上述的這些措施的話

今天這業務員就不敢那麼囂張了

很多人需要被規範,看的到時一個樣,主管同事不在又是另一個樣!

業績不好被主管釘就會找機會發洩的~

一定不只這一家的業務會這樣玩的! 只是還沒出事罷了

這情形大多發生在性能好的高檔車!

各大車廠的主管若是有看到這篇文

可以試著推行看看,也可以保障公司形象

畢竟業務員就是代表該公司

也能給廣大用路人更安心的用路環境~






kala0620 wrote:
可是看影片我覺得是bmw...(恕刪)
它道馬力不大
個人主觀認為..市區放慢車速才是王道
管哪方違規至少車速低就能減少傷害
快樂的鼓手 wrote:
1月份經過時看見這分隔島能蓋違建讓我驚訝不已!!!!!!
還有ALTIS 他的A柱很檔視線要小心...(恕刪)


若有把停止線放在眼裡,就沒有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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