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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直行車 閃還是不閃? 更新 我為何堅持路權 直行車>轉彎車

更新: 我為何堅持路權 直行車>轉彎車

小弟並非法律背景 與板上臥虎藏龍的各位相比天差地遠
僅以能收集到的資料論述自己的想法
若有思慮不周之處 還請不吝指教

我會用正證與反證說明我認為車輛路權 直行車>轉彎車

正證理由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於95年已改為「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無任何但書,且鑑定實務對轉彎車會課予至少70%的責任,如直行車無超速情形,轉彎車則負100%責任---(2)。
也就是說轉彎車一定要禮讓直行車,一旦發生事故就算直行車違規,轉彎車至少也有70%肇責
-----這是法律明文規定,且鑑定實務累積的結果。

反證理由如下:
以葉少爺酒駕案為例,依照判決書內容(1),該員酒後駕車、超速至時速120公里且通過無交通號誌路口未減速注意;違反這麼多交通規則,肇責算他200%再剝奪路權好不好。
但為什麼倒楣被他撞的迴轉垃圾車駕駛還要判刑,不能以對方酒駕、超速、又未注意路口狀況來作為無法閃避的理由。
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很清楚,即使葉少爺這麼多違規行為的狀況下,如果垃圾車沒有違規迴轉就不會發生車禍。
也就是說扣除直行車酒駕+超速+無交通號誌路口未減速注意的肇責後,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造成傷亡還是要負肇責的,若可用直行車違規作為無法禮讓迴避的理由,則迴轉垃圾車應可獲無罪判決。若無法以直行車違規作為無法禮讓迴避的理由,則該車仍有肇責。
依照上述見解,回到台南案B車為直行綠燈且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6條規定之減速注意必要,而只要T車未侵入直行車道則不會發生車禍。是故該路口T車不應以B車超速作為無法禮讓之理由。因此發生傷亡,T車駕駛仍應有未禮讓直行車之肇責。

另外值得大家注意的是
若為閃避轉彎車而於該車外側發生擦撞,有機會被判定成交岔路口不當超車而敗訴---(3)
也就是說閃避轉彎車至其外側,有可能會被認定轉彎動作完成後進行同向超車,若擦撞則肇責於不當超車方而非轉彎車,閃避轉彎車時請密切注意路況,不可輕忽!

參考資料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交訴字第52號刑事判決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87%BA%E7%81%A3%E9%AB%98%E9%9B%84%E5%9C%B0%E6%96%B9%E6%B3%95%E9%99%A2101%E5%B9%B4%E5%BA%A6%E4%BA%A4%E8%A8%B4%E5%AD%97%E7%AC%AC52%E8%99%9F%E5%88%91%E4%BA%8B%E5%88%A4%E6%B1%BA

2. 我已先轉彎,對方直行車來撞我,為何要賠對方?
http://www.dot.gov.taipei/ct.asp?xItem=19380856&ctNode=43868&mp=117003

3. 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我是汽車,我贏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792406




至112樓統計更新:
扣除無法判斷及互相回覆 有效樣本共56人
大家參考看看吧
如果你是直行車  閃還是不閃? 更新 我為何堅持路權 直行車>轉彎車










這兩天幾起直行車與轉彎車的交通事故
換個角度想 如果你是直行車
遇到忽然轉出或隨意變換車道的車
來不及煞停也無法瞬間判斷其他車道是否有車
你會硬切迴避 還是踩煞車準備碰撞
因為看過好多例子是為了閃車 結果發生碰撞
然後違規的人卻沒事一樣悄悄溜走了
自己反而變成肇事者
那一瞬間該如何判斷呢!?


2016-03-08 8:59 發佈
該閃的是違規的轉彎車,如果不幸撞上了直行的車頭去撞是比用車側去撞對車內的人傷害比較小
vicalkimo wrote:
這兩天幾起直行車與...(恕刪)
我看過太多左轉車,待轉吃進對向車道,這是在等人撞還是逼人讓路?
vicalkimo wrote:
這兩天幾起直行車與轉...(恕刪)

去年還有一台休旅車在高速公路上,
為了閃一隻狗,結果翻車,
有時,踩煞車直接撞上去是最好的方式。p.s但上法庭時不能說給法官聽。,心裡知道就好。
我會踩剎車,抓穩方向盤,剩下的時間來不及撞下去也沒辦法,車速不快一般都煞的住。

閃到其他車道只是賭運氣,好運就沒事,運氣不好就會撞更多車。

這是我老爸在我學開車前一再教育我的,是我老爸年輕時開計程車多年的經驗。
如果確定閃不掉,記得撞違規車,不要硬切閃車撞旁邊無辜車輛,不然肇事者就變成是你,然後看著違規車大搖大擺地離開,大前提是你有裝行車紀錄器...
我碰過右側車任意變換車道快撞到我時我猛按喇叭急煞,但還是被撞了,我的左邊是安全島,要是往左閃碰到安全島變自撞,所以我選擇讓他撞,撞到他還跑掉,被我追上之後硬說是我追撞他,等警察來了我拿出行車紀錄器他趕快丟了1千多說和解人就跑了,剩下我和警察傻傻站在路上...結果我修了2千多
大家好像都建議減速碰撞
但是遇到這種狀況
如果對方一樣咬定你就是超速
肇責還要幾比幾這樣算
不是很衰嗎
我20年的經驗
遇到路口前要減速 預防冒失鬼
如遇左轉車突出太多 先輕剎打右轉燈 看後視鏡 如果沒車就偏出來一些
如果來不及上述動作 我會直接剎車 再重覆上述動作
以上都要有個好習慣 快到路口前要減速 (放開油門 隨時換腳)

附帶一提
在路口時 如果我在中線開車時也會注意內線車是否會突然偏出(也許閃左轉車 也許閃待轉車 也許… 內線車直撞彈出)
我覺得這是大家行經路口附近時應該要注意的事情
畢竟意外就在我們身邊隨時發生 沒包贏包過的
習慣反應是會去閃車

但....還是踩剎車給他親下去吧




要練反應的...
我在路口不會超速,看到有車在轉彎還會特別注意是不是三寶要衝出來,真的來不急我會選用全身的力氣去踩煞車,因為你就算閃了,三寶要是沒停,你不但沒閃過去,還會撞上他導致自己失控,害人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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