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只要大重扯到上國道,都會有人說這群人怎樣怎樣的。
每次提到事故造成是"人"的問題而不是交通工具,總是有人無視。
先有BMW試駕車超速撞死左轉車,又有馬自達無照自撞害死副駕駛,
超速肇事明明就是人的問題,而且超速肇事的四輪多半造成其他人
傷亡。
不是要劃分汽車跟大重族群,是希望所有人關注"使用交通工具的重點是人"
防潮閘門 wrote:
我倒覺得台灣人開車技...(恕刪)
台灣人鴐駛技術有多好,你看看數據,其他,我不多說
◎104年1-10月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計776萬4,897件,較103年同期增加90萬6,620件或13.2%,主要係違規停車增加51萬112件。
◎舉發原因以違規停車占30.7%、違反速率規定行駛占28.6%、闖紅燈及其他不遵守號誌占12.0%及不依規定行車占10.6%較多。
◎104年1-10月造成人員傷亡之道路交通事故(A1及A2類)計24萬3,815件,較103年同期減少7,257件或減2.9%,主要係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之A2類交通事故減少7,127件所致。
104年1-10月共計243815件(A1A2不含A3件),平均每天812件交通事故(有人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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