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過年前下班時在中清路上發生車禍(沙鹿往市區方向)
當天有下毛毛雨但視線是清楚的
我於機車道騎著我女朋友的機車(車主是他爸爸)剛綠燈直行不到一百公尺
遇到右方路口汽車闖紅燈右轉
我為了要閃避他第一直覺就往左方汽車道移動並且煞車
但是天雨路滑我就犁田了
當晚有去警察局作筆錄
對方當下跟我說很多但是只有一個重點
就是他打算都交給保險處理
事後也不曾打過電話關心
只有我傳賴給他說賠償的事情他才關心一下
這幾天保險的業務有跟我聯絡,我有稍微問一下賠償的事情
機車修理的部分保險公司過年前有派人去機車行照相跟詢價了
因為本人在小間公司上班(因本人有特殊情況所以沒有保勞健保)
所以車禍受傷期間我有跟公司請假十天休息
就醫部分都是去私人國術館跟自行去藥局買藥(私人因素健保卡無法使用)
保險業務跟我說一定要有就醫診斷書開立我能休息多久才能不去上班多久
不然他們沒辦法東補西補補到我要的金額(這我聽了很傻眼)
我也沒有獅子大開口(我要求的賠償金額扣掉機車修理的大概兩萬多)
我要的是只是十天的薪資損失跟一些重要物品損失的賠償(醫藥費就算了)
講的好像我沒去就醫就都沒辦法陪(真的是這樣嗎?)
我朋友都跟我講,你當初沒撞下去就錯了應該要撞下去的
誰願意去撞車呀?第一反應應該都是閃吧?
交通事故鑑定圖前幾天出來了(明天要去對方保險公司第一次和解)
我知道有什麼肇事責任雙方各幾%
想請問各位我要怎麼跟對方談(第一次車禍)(在職證明跟薪水袋還有該準備的資料都準備好了)
如果保險沒辦法賠償我要的金額,我能跟對方索討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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