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行駛在四線道快車道上等待左轉(車已靜止且是有左轉專用號誌與標線),但後車因為走錯車道而想要右切直行,右切時擦撞我的後保桿,然後揚長而去。行車紀錄器有錄到他逃逸時的車牌,以及他駛離我車時我開窗對他的喊叫聲,但是行車紀錄器只能拍到逃逸後的車子,並無法呈現下撞擊的霎那間(沒有振動也無明顯擦撞聲),已經找警察備案近期會聯繫肇事者到案,請教有經驗人士,根據上述證據我要如何主張該位車主即為肇事者? 如何避免肇事者打死不承認的賴皮行為? 感謝~
0928313411 wrote:
看漆跟傷痕比對,趕...(恕刪)
安全帽 wrote:
路卡交換原理...兩...(恕刪)
剛好遇上大過年,警察又說14個工作天最晚到2月底會處理,而且還要行文肇事者到案,有心人士可能趁行文的空檔重做烤漆,看來我只能儘量保存我車上刮痕的肇事者車漆了~ 還有其他的辦法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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