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O J-Mobile:
--> 我是向公路總局檢舉的; 檢舉時另外有截圖較清楚的車牌; 當然可能不成案(就你提的原因), 但若你看過我其他的po文, 就知我不成案時會上來註明一下.
2. TO 小飛象168
--> 我的沒改裝(純原廠鹵素燈); 若有改裝, 應該前車的車牌完全不清吧; 另外, 若你再仔細看一下影片(我為該網站跳出的分頁廣告說聲sorry, 但我不喜po於youtube), 就會發現該計程車的該LED燈是與其剎車連動...
申請釋憲好讓民眾不能檢舉牠違規? 牠不如去給狗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