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

年底發生車禍,雙方都是機車,我直行通過陸橋下的隧道
,出隧道口被陸橋旁小路衝出的機車,撞擊側面 ,雙方都倒地,路人報警,交通警察有來作紀錄。

因為這件車禍,我的工作沒了,到現在還在家休養,胸椎第12節骨折。對方事發第二天打給我說他腳骨折,說是我撞他害他骨折,但是根本就是他突然衝出來撞我,到現在
對方仍然是堅持我去撞他,監視器我去看了,是他撞我沒錯,他現在只想要我賠錢,我跟他索賠沒結果,調解會開一次沒共識,就開調解不成立證明,當天下午我就去,告他過失傷害,處理員警打給他,說我要告他,他回也要告我。
我不知道到底在雖怎樣的,騎在路上莫名其妙被撞,損失對方不理,還反過來要我賠。到現在對方都不認錯,我也只好提告,結果變成互告傷害,我該怎麼辦?

圖1 現場圖
車禍問題
圖2 對方行駛路線

車禍問題

圖3 我方行駛路線

車禍問題

圖4 我方機車主要車損

車禍問題

圖5 對方機車主要車損

車禍問題

圖6 我方行駛路線 另一角度

車禍問題
2016-01-31 16: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問題
提告只是他的權力, 就跟你提告一樣, 提告不代表就是勝訴. 現在人只是流行講話大聲好像就比較有理一樣.
現在最重要的是"收集與保留證據", 監視器&事故調查的資料都要準備好, 這樣打官司你才會有勝算.
可是不提告也沒有啥手段啊,感覺對方就無賴,也許我的一生就此完蛋了。家裡也沒人能幫,全部都要我自己來,現在沒工作,沒收入,也不知道要休息多久,也許是我前世是壞人,報應吧。

amazingx7 wrote:
可是不提告也沒有啥...(恕刪)



大大有監視器畫面的影片嗎?車禍報告出來了嗎?有無肇責?方便分享嗎?

陸橋旁側的小路地上有個停字,所以你的路權大於他.

你只要有此一證據,訴訟時你一定占優勢.

他的肇責為:行經路口未讓幹道車先行...負擔70-100%肇事責任.

你受傷他也受傷兩方都可以互告,因雙方都受傷又互告...此互告就沒有作用了.(不過你還是得提告才能抵銷)

我沒去調監視器畫面 交通的說 不能拍照也不能錄影
初判表還沒去請 星期一可能會去申請 不過我已經提告了 還有需要去申請嗎?
好像會直接鑑定了

amazingx7 wrote:
我直行通過陸橋下的隧道

版大的路線是幹道,依路權來看對方必須要讓你先過(地上有個「停」字)
所以自述說法被他撞到基本是沒錯的,但初判建議還是去申請
像樓上說的,證據蒐集越多,對你越有利,醫療單據、修車估價單等等都保留下來
雖說路權在你,但也不是鐵則
如果有涉嫌超速或未注意等情況,那是互有疏失,只是肇責比重較小而已

既然已經提告,就等開庭吧,也沒什麼好問的,先想好要提出什麼具體賠償吧
通常會先開簡易庭,這類案件法官都會希望當事人在簡易庭就能解決,盡量不到正式起訴
而且現是雙方戶告,簡易庭會先調處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horsyma wrote:
版大的路線是幹道,...(恕刪)

他到開調解還是說,我撞他,根本不認錯,道歉賠償啥的都沒有,只要求我要賠他
到底他腳真斷還假斷還不知 但我是已經脊椎骨折了 以後會好嗎 無奈
當時他怎不乾脆把我撞死算了 現在也不用在這痛苦 茫然阿
1.強制險 先出醫療 (其他看有沒有加保的 會先出險)
2.保留證據 協商 順便問問 對方保險到哪程度(基本 還是有加保財損)
翻自己保險看保那些 把收據 損失啥的 都可以列一列到時一起談
3.大聲沒用 有保險請保險出面 它們知道受傷部位行情在哪
責任等要等鑑定 初判表 只是參考 不過也不會落差太多 現在說啥都空話
4.過失傷害 2邊都有受傷 除非單方無責任 不然意義不大 不過比民事還有強制力
不是互爆就是抵銷(雙方都有過失 所以雙方都成立)
正常都會踢回去要你們先外面協調 真的不行才會走法律(時間可能要拖很久)
法官是看花錢鑑定那份 抓比例的 所以若要走程序 還是要那份
說實話 就金額看雙方能不能接受而已 再用責任分一分

PS.這種時候有保險負擔就會輕很多... 看你問這些應該是沒保到這些...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