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隧道口被陸橋旁小路衝出的機車,撞擊側面 ,雙方都倒地,路人報警,交通警察有來作紀錄。
因為這件車禍,我的工作沒了,到現在還在家休養,胸椎第12節骨折。對方事發第二天打給我說他腳骨折,說是我撞他害他骨折,但是根本就是他突然衝出來撞我,到現在
對方仍然是堅持我去撞他,監視器我去看了,是他撞我沒錯,他現在只想要我賠錢,我跟他索賠沒結果,調解會開一次沒共識,就開調解不成立證明,當天下午我就去,告他過失傷害,處理員警打給他,說我要告他,他回也要告我。
我不知道到底在雖怎樣的,騎在路上莫名其妙被撞,損失對方不理,還反過來要我賠。到現在對方都不認錯,我也只好提告,結果變成互告傷害,我該怎麼辦?
圖1 現場圖

圖2 對方行駛路線

圖3 我方行駛路線

圖4 我方機車主要車損

圖5 對方機車主要車損

圖6 我方行駛路線 另一角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