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朋友的弟弟(以下簡稱A)騎機車時,與另一台機車(以下簡稱B)發生車禍.
A從人行道騎下來,與後方直行車B發生車禍.
有請警察到現場.警察認定A屬於轉彎車,因此要付民事責任.
但是現場酒測後發現B為酒駕.
日前交通裁決所的判決大致如下:
A違規轉彎肇事,要付民事責任.
B酒駕的部分屬於刑事責任.
目前談賠償的情況:
B要求A負責所有的賠償金額,
A認為B有酒駕,為何不用付部分的責任?
想請問大家:
A需要付全部的肇事與賠償責任嗎?
B酒駕是否也有肇事責任?
另外要如何避免警察把B的酒駕紀錄吃案?
機車強制險的保險員可以提供什麼幫助嗎?
如果請調解委員會幫忙調解適合嗎?
事情很緊急,
請知道的大大幫個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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