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因為小弟社會歷練不夠深,只好來請教各位前輩
一個月前我騎車在小巷子,地上無標線也無號誌燈
我經過路口時正準備左轉,但車子還沒進入入口,被後方男子追撞左後方
雙方機車都有損傷,且雙方人身都有受傷,於警局製作筆錄後即返家
後來,對方一直說我方要轉彎不打方向燈,我只回應對方我還沒左轉就被你追撞
對方覺得造責全歸我方,讓我很不能接受,我被追撞還要賠償他人損與財損
難道對方沒保持安全距離與注意四周就沒責任,讓我實在很疑惑??
""我有去警局申請初判表,可是上面卻寫相關跡證無法判別責任歸屬""
需要花3000元申請鑑定嗎?感覺只是機車沒必要這麼費功夫
我的車子有保強制險、第三人財損險、第三人傷害險
我有跟對方說要跟我求償可以,我也有車損及人損,我也要跟你保險公司談理賠
我把我保險公司電話給他,他卻一直說他傷還沒好,這裡痛那裡痛要去醫院做很詳細的檢查
可是已經3個月過去了,我也不想一直拖下去,事情卡在心頭實在很不舒服
而且都要過年了,很想年前就處裡完,請問下一步我該如何處理??
1.等他傷好再跟他談理賠??(不知道他多久才想談)
2.申請調解委員會,請他出來談??
3.告對方過失傷害,用刑法逼他出來談民事賠償??
你就算打過失一樣要鑑定
對方裝死 也沒關係... 但要小心 在最後6個月前 被告過失
受傷部分 強制險有理賠 只要有單據都能跟對方保險公司申請 (不論責任 但有額度)
調解也行 不過看來 你雙方都沒個定論 應該也談不出啥 不然看5:5 OR 各自處理 要不要
不然就花錢鑑定 等責任出來再談 也有個標準
這種卡到過失的 建議都盡快處理掉 不然哪天忽然接到傳單就麻煩
光 罰金可能就超過 財損... 當然拖過6個月也行... 你
懂得... 民事就再談 再談 再談... 方式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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