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新聞
2015年12月12日12:47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今清晨6時許發生死亡車禍,1名男子過馬路遭到白色BMW轎車撞擊,男子當場彈飛落地造成頭部重創,救護車到達現場發現男子已經明顯死亡,駕駛BMW轎車的謝姓女子(37歲)立即被警方帶回派出所訊問,以進一步釐清詳細車禍原因。
警方初步了解,當時BMW轎車直行中山路二段往板橋市區行駛,在505巷口撞到1名年約70歲過馬路的男子,男子遭撞飛頭部重創,汽車右側的擋風玻璃與車頭部分都毀損,想見撞擊力道強大。警方目前還在調閱周遭監視器還原事發過程,死者的身分也還在查證當中。
肇事的謝女向警方表示,今早因需到板橋搭高鐵南下高雄出差,才開著公司公務車至萬華父母處,將兒子從萬華接回中和住處給先生照顧,再開車至板橋車站搭車,怎知下了光復橋直行沒300公尺,卻因天色昏暗視線不清及死者闖紅燈而發生車禍。
肇事轎車的行車紀錄器可聽見,當時在車內的謝女兒子說:「誰啊?」,謝女慌張回應:「我撞到人了!」,謝女兒子接著再說:「慘了啦!怎麼辦?我們車子破了!」。謝女隨即停車查看並報案。
警方檢視路口監視器及謝女車上行車紀錄器,初步研判車禍發生原因,應是男子未依號誌違規穿越馬路,而謝女當時應未超速。由於死者身上並未有相關證件,警方將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男子身分。
新聞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212/751628/
單純從影片中看此車的前擋玻璃隔熱紙, 似乎真的太黑了
初步判斷, 應該不是肇事車輛本身的錯
責任歸屬方面, 雖然車子本身錯較小, 路人違規過馬路錯較大
但如果到時候法院真的要究責, 隔熱紙造成駕駛視線不良, 會是個責任輕重影響不小的因素
我自己一向的觀念就是前擋沒事真的不要貼太黑
白天開感覺差異不大,但是到了晚上,尤其遇到起霧下雨,真的風險太高
A辣愛怕跑 wrote:
2.汽車行經路口及斑馬線沒有減速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無號誌的路口才須要減速通過
不過天黑前方視線黑成這樣依照這一條的還是應該要減速行駛才對
責任應該還是跑不掉
另外,小弟認為前後檔隔熱紙應該限制使用透明的
側窗隔熱紙也應該限制顏色在一定程度才比較好
通常到了半夜,紅綠燈就關掉變成閃黃燈,加上老人家行動不便
如果還可以讓老人家手動啟動燈號,這樣就可以比較安全的過馬路
隔熱紙太黑可能是一個因素,加上老人家衣服顏色是深色的
通常老人家也不習慣穿太鮮豔亮色的,這都是造成這個不幸的因素之一
然後還有一點就是當時副駕駛座正在使用手機,黑暗中手機的亮度會讓駕駛瞳孔變小
自然也無形中也縮短了駕駛的判斷時間,所以通常我個人都是不允許副駕駛使用手機
特別是高速或黑暗中,有時候手機亮度會影響到眼睛餘光,對於右邊來車也有可能造成誤判
然後一些歐洲車甚至可以把大部分的儀表燈光都關閉,只留下主要的資訊
或是把儀表顏色和亮度儘量調低,大多也是為了讓駕駛者可以提前一些時間可以處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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