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對本田的車子並不討厭.只是有些車主道德上是不是應該自我提升第一段是上班途中我車胎破了 被迫臨停在路邊.等修理廠師傅的時候遇到的車主直接從對向插進來.讓我著時的嚇了一跳車牌V7-9525. 車停的真好第二段是我要出門去銀行辦事情.剛打開大門就看見了除上下班時段外.這附近車子其實不多.很多車子要繞過你 其實可以先停好車停的真好。0685-G6
第一個第 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第 56 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第二個第 56 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海風是綠的 wrote:本身對本田的車子並...(恕刪) 跟品牌沒啥關係,會違規的人駕駛什麼交通工具都會直接檢舉就好RX78NT12003 wrote:可憐.....交通會亂...不是沒原因,誇張的違停就可看出一些4輪駕駛的自私及腦殘 老是要造成對立,您是能從中獲利嗎?機車違規,違停也不會少見...刻意要製造對立這種心態我覺得您比較可憐
銀噹•馬汀 wrote:跟品牌沒啥關係,會...(恕刪) 對立?笑死人....這樣就是對立?我要獲得什麼利?想太多....."問題是:錢買的到"重機"買不到"智商"PS:可能很臨時吧!"關於大重違規有人這樣回....那你要不要回報?這不也是對立?
RX78NT12003 wrote:對立?笑死人......(恕刪) 您大可放心 我沒這心思去回報你這種文章...至於要問是誰回報 可以問管妹...是對立阿,違規就違規,檢舉就檢舉,不然呢?我超速我收到罰單我也不會去靠妖有的沒的,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我騎機車沒有兩段式被開單我也是笑笑...罰單繳完就算了下次自己注意一點別趕時間不然呢?我需要扯什麼四輪二輪嗎?有沒有偏袒其實自己最知道,看回文紀錄也很清楚 不需要我特別說明
銀噹•馬汀 wrote:所以我才覺得您奇怪...(恕刪) 笑死人....我是2輪4輪一起鞭....我有偏袒誰?"駕駛人的行為到底關汽車機車什麼事?...不過不懂的還是不懂..."我也能說駕駛行為關大重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