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還沒看好 我們也想等好了在和解 可是對方希望能先和解 因為警方有幫我們提告過失傷害 撞我們的不希望他女兒知道怕被他女兒罵 不然我們也是傾向好了再來處理 而且我老婆被撞到現在腰只要出力就痛 不能久坐久站
傳說中的廷仔 wrote:因為還沒看好 我們也...(恕刪) 你可以要求,例如老婆腰痛經醫生評估約需休養1個月,這一個月的老婆薪水,醫藥費,精神賠償等,估算多少錢,先提出一個數字,例如10萬,再看對方能不能接受?接受就和解,不接受就再橋,如你的底限6萬,若還是不行,只好上法院了,總之,只要不是獅子大開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