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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機車跟轉彎機車擦撞事故,但.....

在9月時騎機車發生車禍
我直行,對方在我右前方,然後對方左轉,我的前叉撞到他的傳動蓋
我急剎後重心不穩倒地,對方往前一公尺後停下,人車都沒倒

如圖示


直行機車跟轉彎機車擦撞事故,但.....
直行機車跟轉彎機車擦撞事故,但.....
直行機車跟轉彎機車擦撞事故,但.....
直行機車跟轉彎機車擦撞事故,但.....

直行機車跟轉彎機車擦撞事故,但.....

結果報警後,警察只問誰是前車,誰是後車
之後警察說後車應該注意,所以是後車撞前車的問題
我也在筆錄上說我是撞到對方的左後側,不是正後方
結束後對方說要不要直接和解,我說等初判表出來再說

經過二個月我拿到初判表了.......
直行機車跟轉彎機車擦撞事故,但.....
直行機車跟轉彎機車擦撞事故,但.....


最扯的是"是我有受傷,卻寫說我肇事致人受傷"


最後只想說

要同車道超車只能看運氣
遇到三寶給你亂轉你也只能塗牛屎
因為你在後面要注意前車
後照鏡也不用裝了
2015-11-19 19:53 發佈
先檢討自己怎麼開場就吃了七成以上肇責吧

超車不用靠運氣,沒有防衛駕駛觀念去預防,那就打燈、喇叭都可以,直少讓對方看起來頭有動一下、身體抖一下


總歸騎乘經驗不足,認清自己過錯,好好深思一下就可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小李兄 wrote:
在9月時騎機車發生車...(恕刪)

你應該回答警察時說,
是前車”突然"左轉彎,沒有待轉,導致擦撞到我的前輪。
未保持前車狀況是事實,但看起來兩造都有責任,
再申訴吧~
小李兄 wrote:
經過二個月我拿到初判表了.......


看這就知道你筆錄作的不好

只能說太單純,太古意,好傻好天真的以為警察會幫你主持正義

筆錄不是講實話的..是講對自己有利的

1.口述時速時,以實際速度也要少報個10~20公里

2.行車動態要說一左一右(因為我想對方會說他要左轉)

3.表明自己直行,看見對方"突然"左轉,已施行避免這場車禍發生的動作

但還是避免不了

基本上贏的機會大很多

學一次經驗吧~~

幹死了..一次經驗我就會了

cp175641 wrote:
先檢討自己怎麼開場...(恕刪)

三寶式的回覆!

下次希望你撞上這種突然轉彎的 也能如此心胸寬大!
minka415 wrote:
三寶式的回覆!下次...(恕刪)


講防衛駕駛觀念叫做三寶式

初判表給你看了還在當瞎子,你是哪來的三寶臉啊~好像不夠腫

您當之無愧,小的高攀不起,更請下次回覆先找國文老師預習閱讀重點。

說這麼多,所謂的經歷和防衛觀念好像也不是你們這種三寶能懂得

cp175641 wrote:
先檢討自己怎麼開場...(恕刪)





以你的觀點

像這種後車就是沒防衛駕駛,所以活該
一個車道允許兩輛機車[右一前左一後的並排],且需要有一定的距離.

這起事故有 後車追撞前車之嫌,因為沒有保持良好的行車之距離.

普遍默認的騎法只在未發生事故下尚可以,一旦發生了事故..就會成為前後車的關悉.

yanyu_911 wrote:
一個車道允許兩輛機...(恕刪)


要超車一定就要靠近,靠近只要有事就後面的問題

所以我才說"同車道"超車不就只能看運氣

不然保持車距就永遠跟在人家後面
同道超車 還是要左彎 這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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