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碰車處理辦法?

上月10/25日在五股與人發生碰撞,事情經過。
本人駕駛公司車之8.5頓大貨車,行經五股龍米路在海王子釣蝦場前的一間中油,
當時要從內線車道切入外線車道,準備接上關渡橋通往淡水方向,
未料本來外線前方是無車,但我在加油站出口處前約10公尺,打方向燈切入後,
因注意右側後照鏡僅1秒多,回頭看前方卻有一台加油站右轉車輛直接轉出,
我發現後煞車踩死往左打,後來因內線車道有一台休旅車已駛入我的左前側(內線前側),
故與對方車輛為並排情況,我發現我前方的車比較老舊而內線那台休旅為新車
所以選擇撞這位從加油站轉出的(開玩笑)...........最終因大車拖行距離遠,
我閃避不及右側鐵桿將對方的左側板金擦撞拉出爛掉,
而我的車則損壞右後照鏡,就車損的部分我只修了後照鏡其餘全無擦傷,鐵桿凹陷則沒大礙,
對方板金是左後油箱處的板金爛掉,後車箱打不太開(對方為類似廂型車)

事發兩周後我主動向警方調閱初判表,因我公司車輛有保富邦產險汽車全險(全都保),
故委託保險公司處理,而保險公司必須依照肇事責任鑑定來決定理賠金額。
而我雖然是幹道車輛,但我因由內切外未減速防禦,我的勢必要負責,
因此還答應對方 保險陪不足之部分我來補足,(保險賠償我的比例,對方的比例我吸收),
但是初判表警員說要再等15天,對方聽到很不爽認為我在拖時間,還說這期間他兒子一直無法開車去市場賣貨,
於是對方突然態度轉強動用所有人脈出來跟我談,什麼媽媽 爸爸 叔叔 都來,
還用威脅方式要求私下和解先行支付4萬修車費將車輛遷出,
理由是對方車輛為載魚貨用早上要去擺攤,說如果我不馬上出這筆錢,到時候等肇責判定下來才理賠的話,
他要連帶營業損失告我,要我陪他修車期間沒有上班的收入損失,對方為私用車牌。

我方保險及公司車的租賃公司初險人員均表態,叫我按照程序走就好不用理會,
但我還是滿擔心,會不會本來4萬最後要賠償更多??


問題1
對方能這樣向我索賠嗎?? 向我索賠 這期間的營業所得損失??

問題2
初步研判表都尚未下來,就強勢威脅要求先行和解並支付她4萬修車費,這樣合理嗎??


目前談判破裂確定是不走調解,如果對方要走民事訴訟的話,大致上要怎麼辦@@ 有點茫然,
本來很有誠意要解決,只是想等初判表下來,在依照比例先後跟他理賠和解,
但對方一直這樣威脅我其實有點無言了.......
2015-11-17 11: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碰車處理辦法
您有全險,如保險員說的,完全不必理會。
保險幹嘛用的,就是發生事故後,保險員接手後。剩下就沒你的事了
且你不該跟他說你要負責保險賠不足的地方呀。

照你自述,肇責在他。
加油站轉出未注意來車。跟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道理差不多。
另外初判表只供參考,不具效力,要申請車禍鑑定。

你可以依你實情找你保險員談談你可能的肇責比例。他們經驗很多
若他7你3,就跟本沒什麼事。

他要營損,你家公司也是營業用車,不會來個突然發現哪裡也壞了。
送廠去檢修來一下?看看最後誰賠的多
因為我聽說幹道車好像有分 內線 外線 好像行使權利不同,
所以我是打最壞的情況 我7 對方3 然後我口頭承諾賠償對方3,
但如果判下來我的責任輕,我的打算是按照比例我方保險賠償我方肇事比例,
這樣我是覺得因該能說得過去,不過主要擔心 營損這條,不知道他這樣的私用車,
是否有辦法舉證成功索賠,所以我一直跟對方強調等初判下來再看,
對方硬要我馬上決定是否跟他4萬和解,實在是不知所措,
剛剛通完電話已經決定就不私下和解了,要走訴訟就走.... 讓法官裁定 最公正
橫衝歪撞 wrote:
事發兩周後我主動向警方調閱初判表,因我公司車輛有保富邦產險汽車全險(全都保),
故委託保險公司處理,而保險公司必須依照肇事責任鑑定來決定理賠金額。
而我雖然是幹道車輛,但我因由內切外未減速防禦,我的勢必要負責,
因此還答應對方 保險陪不足之部分我來補足,(保險賠償我的比例,對方的比例我吸收),


既然有保險,而且還是全險,車禍當下無需與對方做任何承諾(不管是否有人受傷),
僅需報警,通知保險公司,後續等肇責判定出來後再來進行調解,
當然,若有人受傷,可在這段期間自行(或委託保險公司)向傷者釋出善意的關心!


橫衝歪撞 wrote:
因為我聽說幹道車好像有分 內線 外線 好像行使權利不同,
所以我是打最壞的情況 我7 對方3 然後我口頭承諾賠償對方3,
但如果判下來我的責任輕,我的打算是按照比例我方保險賠償我方肇事比例,
這樣我是覺得因該能說得過去,不過主要擔心 營損這條,不知道他這樣的私用車,
是否有辦法舉證成功索賠,所以我一直跟對方強調等初判下來再看,


路權大小與內,外線較無直接關係(除非是左/右轉專用車道),
以您發生的情況,路權高低大致如下:
直行車(休旅車)>變換車道/轉彎車(您的車)>路邊起步車輛(對方車)
因此您的肇責較小(若方向盤向左打,撞到左側休旅車,則肇責較大),
所以您只需將後續問題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不然保險費繳開心的嗎?),
至於對方提出的營業損失,除非對方掛的是營業牌(綠牌或租賃牌),
否則應該無理由向您要求賠償這部份損失!
(不然我如果說我的車要用來載鑽石去賣,那是不是也能向肇事者索賠上百萬的損失)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這樣我就放心了
堅決與對方抗衡了
不然私下和解說不定變成被害者賠錢給加害者....

感謝兩位大大解說與建議,可以安心上班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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