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好,朋友父母日前發生車禍,我方屬於直行(閃光黃燈),他方為支線(閃光紅燈),我方直行路口三分之二,他方於支線竄出,造成我方剎車不及,往他方車尾撞擊,我方兩人受傷(駕駛人無照駕駛),駕駛人頭部縫合,身體多處挫傷,乘客雙手部骨折須打鋼丁,臉部顴骨骨折凹陷,需開刀,目前住院治療中;他方來電未詢問我方情況,即敘述自己的情況,脊椎受傷,醫生告知須穿鐵衣,如無效需開刀治療,警方告知我方因為我方無照駕駛,對我方不利,如果我方私下和解可省下無照駕駛的罰則,不知我方該如何處置?!
悶悶悶 wrote:我方屬於直行(閃光黃燈),他方為支線(閃光紅燈),我方直行路口三分之二,他方於幹道竄出,造成我方剎車不及, 這是什麼巫術?你是不是想寫我方為幹道(閃光黃燈),另一方為支線(閃光紅燈),於路口和對方相撞?無照駕駛跟肇責大小無關. 請 google .
既然有警方到場登記處理,沒當場開紅單,後續也會寄給駕駛者,所以罰款是躲不掉的.無照駕駛是屬於行政罰,在肇事原因中並不會整個翻盤,因為沒駕照不代表不會開車,也就是說還是依照幹線支線來分主次因,支線為主因,幹線為次因,所以還是各有過失,這時把它數字化就是7/3,6/4,5/5,這幾種去找出雙方的平衡點!雙方都有體傷,這時就要看誰的醫生證明,醫療收據,收入證明,休養天數,後續復健計畫......等等,資料最齊全,然後就是喬價錢的開始,當然先決條件是雙方肯談並有財力,這時對方若有保險公司來介入可能會快一點(因為你沒駕照,你就算有保險也不能用)一般都是雙方先喬好責任成數,再來看要求的金額至於"私下和解"所謂的"私下" 應該是在事發當時,當場跟警方說不需處理,雙方願當場和解才算"私下"吧!雙方的體傷不是幾百幾千可解決,您覺得有可能成功嗎?常有一些當場說沒關西,事後卻反咬一口的案例發生,所以還是建議大家不要有私下和解的想法,除非當場現金必出來,並當場寫和解書(保障出錢的一方),不然還是請警方登記一下!車子保險的保費都不高,誰還願意當場拿出超過保費的賠償金給對方?這樣保險何用要報出險就一定要警方紀錄,請問這樣的情況您還願意私下和解嗎?以上是個人淺見,如有錯誤歡迎指教,謝謝
樓上講行政罰則的~~如果沒碰撞...單純被警察抓到...那的確行政罰則罰一罰就好!!但樓主親人現在有跟第三人發生碰撞了~~還能無照跟肇則無關???解釋是解釋~~~ 打了官司就知道輸的一蹋糊塗~~ 法官有好多人的...每一個判的也不同~~通常都自行提告...沒律師陪同~~ 自己也不會說明!! 律師那張嘴講下去....嘿嘿!!碰到事情都會想要按照法律走~~現在卻能說出 無照跟肇則無關~~要以法來說...無照..在法律上就是不會開車!! 即使你會開車..懂的開車!! 沒出事就沒事...一出事!!碰上法律~~你就是不會開車!!也不能開車!!因為你沒經過國家認定的考照...法律上就不會承認你會開車!!我說了...走法... 對方咬住無照.你就被整翻了!!------------------------------------------------------------------------------------------------------------無牌密醫...沒經過國家考試的認定.就代表他不會手術?? 當然不一定..無照密醫他也學過手術...但當他醫死人的時候~~也跟肇則沒關係? 衛福行政罰則罰一罰就好??PS:頭撞頭..還能揮一點!!! 還不是撞到對方車肚子... 現在還是樓主親戚去撞人車尾部分喔~~
無照駕駛不會主導整個事故的主次因,不過...還是會被加得負擔部分肇責.如樓主所述:樓主方大概是0-30%的肇責,對方是70-100%的肇責,不過因我方無照 可能會被加負擔些肇責(0-30),那麼恐成為50:50.雙方都受傷互告也都得不到優勢,建議私下和解吧!可以從強制險中得到醫療費用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