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民視報導說的..出事的地方屬於中間地帶..南港&信義..但該處屬於南港的管轄..而第一台警車是信義的..他們以為是車禍所以沒停下來...結果接獲報案才又趕回頭...警察有這種心態實在要不得...幸好沒鬧出人命..不過話說回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身為警察可以如此嗎??這需要思考一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