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me wrote:希望版主可以把結果PO...(恕刪) 其實我也很想跟對方好好的協調肇事的問題,但基於個人未滿20歲,一切決定權掌握在法定代理人手上,他們希望的是趕快賠錢了事,就沒事了,雖然難保對方哪一根筋不對,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才有辦法有後續的進展。否則,最終結果應該是賠錢了事,自認倒楣。感謝大大!
上來01問就錯了一堆人搞不清楚同車道前後車的關係,一直強調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如果這是這樣,很多路口的轉彎車都不用轉彎了,光讓後面的直行車,就讓到天荒地老了。直接送鑑定吧,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況且你有前後影片都可以證明,你有機會可以全身而退的,除非你的筆錄作的不好。
cola96684 wrote:不是說鑽車縫有理而是...(恕刪) 你說的對,能把事情處理好很重要但責任歸屬也很重要阿否則版主or機車騎士誰知道自己有過失沒有檢討,怎麼知道問題並修正?這樣一來經過這場車禍,雙方都沒有成長阿
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我 欲右轉 方向燈也打 車也快停下 慢慢靠邊 確認後方機車 還很遠 方向盤一打 機車撞上來..對方飛蠻遠...交通隊說 這無解 轉彎車是百分百錯的.同車道未禮讓後方..要雙方 當場醫院 付錢合解....今天發生的..供參考..直線=絕對路權....那怕是蓄意 ..直線也是百分百贏.交通隊說的.我問他 不是有比例原則嗎??我在前欲轉彎 也打燈減速+靠邊..他沒減速硬擠 也無肇責.當地住戶說 其實那邊已發生很多起了..因為路口攝影機.只能拍正中路口..所以他在路口前撞你 他飛出去 就剛好拍到 飛出去的畫面..拍不到 撞擊當時畫面..
阿肥百貨 wrote: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恕刪) 交通隊的說法,聽聽笑笑就好,不用太認真..朋友開車遇到和樓主幾乎一樣的狀況,被告過失傷害,要求檢察官送鑑定,鑑定委員會判定朋友零肇責,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全責。過失傷害不起訴,反而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後來是對方主動提和解,願意賠償朋友所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