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際測量路面邊線的寬度 大約15cm

想問的問題是
來處理這件車禍的警員,跟我表示說,這是一個路權的問題 -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本人發生車禍前都依速限、標誌、標線、規定行駛
但是給朋友看過行車紀錄器,友人們皆認同警察的說法
所以本人於事後,查詢相關法規資料
發現汽車與機車 屬於前後車的關係 - 因為沒有機慢車道 發生車禍前的路段僅兩線道

圖檔擷取自網頁內容
這個行政規則解釋,剛好符合我的情況,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遵守同規則第94條第1項之規定。

照此規則解釋我的路權(前車)比較大
想請問我的肇事責任大概多少??
雖然保險公司都說他們會處理後續事項(但法定代理人最終決定不報出險)
但我第一次發生車禍QAQ
我又覺得自己沒有錯、警察跟周圍的朋友都說我肇事責任比較大
心理有點受創


所以才想問問各位
謝謝大家!
另外處理警員畫完草圖沒有給我確認簽名? 是否有行政瑕疵? 附上事故聯單

2015.11.08更新
初判表出來了
不過要星期一才可以領取
等待更新。
2015.11.10更新
初判表與現場圖


結果就是,保險賠他15000元,就結案了。
修車費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