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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國道龜速罰單比超速貴>>>這是想逼死誰

政策不明,可能造成父子騎驢,
嚴厲開罰,卻會形成投鼠忌器,
許多標語看來要重新製作,
譬如~~十次車禍九次慢,
口號,法規,無法與時俱進,
這只會和藍綠政治紛擾台灣一樣下場,
信者恆信,龜者恆龜,叭者恆叭。。。

http://udn.com/news/story/7266/1259913

國道開車超速會被罰,龜速前進阻車流,也要吃罰單,且一張五千元,比超速廿公里內罰款三千元還「貴」。攔查慢速車難度較高,有駕駛人接到罰單,以新手駕駛、不知規定等理由申訴免罰,多踢到鐵板。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今年迄九月底,共取締一千五百七十六件在高速公路龜速行駛遭罰;慢速車是以連續錄影動態畫面取締,同時考量車輛前方狀況與旁邊有無車輛,符合取締標準才會開罰。

烏龜車惹人怨,警方也常收到駕駛人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檢舉「前車開太慢」,但因行車記錄器公信力低,難據以開罰。

國道二隊交通組長梅賢齊指出,在高速公路開得太慢,除妨礙車流順暢,後方車輛若不想跟著烏龜車行駛,變換車道超車,次數一多危及其他駕駛人安全,也可能引起他人不悅,按喇叭、閃燈警告,引發行車糾紛,有必要取締。

梅賢齊說,取締慢速車難度較高,申訴比率也較高;為有效執法,員警取締時要留心當地車況,同時避免在上下坡路段、交流道附近執法,降低爭議,另提醒駕駛人不要遠遠看到警車「心虛放慢車速」,成了烏龜車。

國道龜速挨罰,一張五千元「貴森森」,不少用路人不甘荷包失血,提出新手上路在高速公路練車、不知有此規定等理由爭取免罰,但多難如願。

國道警方接獲的申訴案件中,有人主張被「當時車內時速表是一百公里」,不可能像警方測得的時速那麼慢,質疑雷射槍不夠精準,反怪警方開出烏龍罰單

還有一名女子在內側車道慢速行駛,國道員警攔查告發。女駕駛竟稱新手上路,考慮平面道路要與機車爭道,索性到高速公路「練車」,特地行駛內側車道,因為「只須注意右方車況就好了」。

有人申訴書只寫「我不服」三個大字,有人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指在內側車道以規定時速行駛,因遇飆車族才放慢。此外,也有人指國道沒有「內側車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標誌,冀望免罰。警方說,駕駛人不服取締,裁罰是否撤銷由法官裁判。
2015-10-20 9:00 發佈

leeyuki1122 wrote:
政策不明,可能造成...(恕刪)


內線龜速跟超速 都半斤八兩吧

內線是用來超車的 或是以最高速限行駛

龜在內線沒跟上車流 , 有可能會造成後車需要突然減速 , 這樣不危險嗎?

想慢慢開就退到中線或外線去...這應該不會很難吧

今年迄九月底,共取締一千五百七十六件
應該每月取締1500件
龜車才會有感
龜速要多慢,多久,才違規,法定未明,
愛飆快的車友,常糾結在,
我比你快,你就是龜速,給老子讓開,,,
遵循時速守法的車友認為,
我已開一百一十多了,
為何要配合你去違規,
你開好車超跑,就可享一道到底嗎?
要飆車請你自行換道超車,

其實回歸到最後,法規明確,執行徹底,
大家守法,耐心配合,
安全回家最好。。。

leeyuki1122 wrote:
。女駕駛竟稱新手上路,考慮平面道路要與機車爭道,索性到高速公路「練車」,特地行駛內側車道,因為「只須注意右方車況就好了」。


高速公路練車,這是要害死誰?
leeyuki1122 wrote:
龜速要多慢,多久,...(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時速比後車慢就乖乖右切至中/外線
時速比後車慢就乖乖右切至中/外線
時速比後車慢就乖乖右切至中/外線


END
END
END
好像沒啥成效阿

連假期間,不管白天晚上,車流多寡
一樣遇到一堆,平時不開車。無視交通法規的三寶

還是要走外線才順阿
請上中華民國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 網站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二: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

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同意+1
不管如何我不犯人,人不犯我,讓我平安回到家就好
看來大家開車都要小心注意安全,車速應該也要控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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