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和一台機車發生擦撞..人只有一個小擦傷..機車只有殼磨損..請問後續要如何處理??

星期二中午我的車停在路停車格~~剛要轉彎切出來~~因為左後方外線道上有一輛併排停車買東西的汽車~~
我的視線被擋住~~看不清楚後方是否有來車~~
但我一時大意~~以為慢慢滑出去就沒事了~~機車應該會被併排停車的車子擋住~~
結果一位阿伯從內線道繞過併排停車的那台車~~並且從內線道直直切到我要彎出來的外線道~~我看到他時雖然還沒撞到~~而我也踩煞車車子已經停住了~~
阿伯還是擦撞到我的左前方保桿~~他沒有倒地~~不過機車外殼有破掉~~阿伯的腳有一處小擦傷~~
也有馬上叫員警來處理~~
可是我一時緊張~~因為車子橫停在外線道~~阿伯的機子停在內線道和外線道的中央~~
所以我又把車子退回停車格~~阿伯也把他的機車牽到路邊~~因為等警察等了快30分鐘才到現場~~

我有保國泰的任意險是人員受傷有200萬的保額~~財損有30萬~~當時也有通知國泰~~
不過今天國泰的人打來叫我自行和阿伯約時間~~出來談和解和賠償~~
而且還叫我轉告阿伯要阿伯保留醫院的收據和準備行駕照印章等等~~要辦理賠償要用到~~
這不是應該要保險公司負責去連繫嗎??

請問一般像這種情況~~除了阿伯的擦傷的醫藥費~~和機車的修理費外~~(有保險公司負責)
我還要再額外賠償阿伯嗎??
像精神損失之類的~~
還是我可以委託保險公司全權代我處理嗎??(包括和解)

我雖然有打給阿伯問他腳好沒~~阿伯只是叫我要賠償他醫藥費和機車修理的錢~~我也都是說ok~~不過都還沒談到和解的事耶~~
阿伯有可能會獅子大開口嗎??
雖然是我錯比較多~~我沒看清楚就切出來~~不過我很怕被獅子大開口耶~~

如果由保險公司賠償阿伯完了以後~~那阿伯可以再告我嗎??

因為我第一次與人發生事故~~不曉得如何處理~~我爸媽也沒有開車~~沒有處理過~~

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2007-11-30 19: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擦傷
人生總有第一次,不要太沮喪
前二週我也是和機車發生擦撞
對方所幸僅是肌肉挫傷(人沒受傷就萬幸了)
機車也當天由我出錢幫對方修好(車損部份就先私下和解了)
雖然我也有投保任意險,但保險公司可能要拖上一陣子(據機車行說有的會拖上3-6個月)
我也主動陪對方去二家醫院複診確認沒有其他內傷
人平安、雙方(當然也包括對方家人)也就放心了
儘量表現自己的誠意
畢竟誰也不願意遇到這種事
原則上保險公司都會告訴你提出申請後就沒你的事
他們會處理理賠與和解事宜
但奉勸你,自己還是得多與對方及保險公司理賠員主動聯繫
畢竟你才是當事人
誠意最重要
祝你早日順利解決
建議趕快約個時間和阿伯去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和解
就算是上班時間請假去也無妨
因為對方是老人
待會有啥病痛都算到你頭上
若知道你是科技新貴,XX師,公務員
難保獅子大開口咬你一把

之前小弟曾被一個八十幾歲的阿伯撞到車門
我看到他衝出來時車子立刻煞住(時速才20)
但是他好像反應不及還是驚嚇到反而加速撞上來
結果是倒地磨破皮

原本還叫我說送他去西藥房買藥擦擦就好
怕事的我還是叫救護車送醫
在急診處他兒子原本還跟我道歉,說會賠我鈑金
隔天小弟提一籃水果到他家探視,還包個紅包給他
結果過幾天去調解時不吭一聲
直說車子損失各自賠償
小弟也怕夜長夢多
萬一幾個月後他有個三長兩短
說不定還會算到我頭上來
趕緊認賠,簽了和解書

一般的和解書不一定有法律效用(小弟不太清楚)
但是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書會送法院核定
等同是法律判決,一定有法律效用

白紙黑字簽訂後

到時候才真正沒事
dslme wrote:
星期二中午我的車停在...(恕刪)


我覺得你當下應該下車先處理人受傷的部份!
如果沒有問題再處理車損部份
但你說後方的車併排
你應該將此情形拍下來!
後方併排的車也要同時負責任的!
如果小錢
我想你可能就先出吧!
但收据你就要收下來!
以後才可能當報帳依據喔
人就二條腿、二支手!能做的是真的不多...
說到這種問題
我就火大....前幾天補習下課開車回家....我也是從
停車格開出來...開出來我一向都很小心很注意後來的車........
結果我開後面的機車離我有段距離才開出來.....之後有位小子
就很白目一直按喇叭.....我開出來時速差不多30KM/H....
奇怪嫌慢可以超車......幹嘛一直按喇叭....結果他受不了超車了
我一直猛看他.....他都不敢看正眼看我....是沒遇過壞人.......
小弟原本想追他...下來問他是在逼啥小朋友.....結果天氣有點冷還是趕快回家
像這種俗辣我是看太多了......真沒品的小鬼
======================分格線=======================
建議樓主....我覺得你可以做出有要解決的誠意給阿伯看.....讓他感覺你有在注意他的傷勢.......
和解那天順便帶一下鷄精給他補一下.......假如和解之後應該不可能在告你
因為會在警局簽和解書(銷案)....原因是你們在警局有做筆錄...和解還是要去車禍地點管轄的警局和解
簽完就是和解了.......在告的機率根本是0....再簽的時候兩造都無異才會簽下和解書...假如有異就不會簽了
所以他事後還要告.....到法院有和解書通常不會成罪
所以請樓主放心
還有不是單方面的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就可以了...還要到警局銷案才是真正完成(交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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