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無受傷 對方因棄車逃逸 不知情況
後來詢問對方爸爸只說沒怎樣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對方車輛撞擊後逃逸一個路口汽車逃逸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表明保險無法使用 我方有第三責任險有聯絡車行
五、事實經過:我是計程車駕駛車輛是爸爸名子我是登記副駕駛
基本上是我在使用
停放於車行外無紅線之路旁於道路邊線外
本人在車行內 聽到撞擊聲車行內司機及本人
隨即出外查看 車子尾部已被撞擊 車尾橫置車道中央 前方兩台車輛也受到推擠
隨即報案 並且車行司機隨即開車及步行去追
對方駕駛越過路口大約4-500公尺棄車逃逸
留下車上四位乘客 救護車送醫 並未追到駕駛
隨後警方到場量測完我將車子拖回原廠
到派出所做筆錄 對方車子車主及駕駛人爸爸到場
但未見駕駛人 駕駛人未成年無駕照 車子屬於駕駛人爸爸的弟弟所有
駕駛人爸爸說他要負責
之後我們連繫對方爸爸到原廠初步看車
原廠未拆車初步看外觀
目測後行李箱全毀後車底版擠壓扭曲後車門間隙跑掉
車頭右側葉子板下巴頭燈破裂擠壓到路旁
初估維修價錢為31萬多
但是說明實際上要送到大損中心才能夠確認
於是第一次在車廠協調 對方表示原廠太貴希望外面用
我方表明車齡才1年多況且是油電車目前電池不確定是否損傷
堅持原廠修理 經過洽談兩天兩次協商對方同意負責先原廠修理
車子送到大損中心拆開後初估要54萬
後車箱大電池底盤等等都損傷等等
聯絡駕駛人爸爸到場看車 他電話中以人在高雄為由
委託弟弟也就是車主全權負責
爸爸跟對方年輕時有打過照面
所以我們也是誠心盡速雙方解決
現場對方表明差太多 我們也是體諒對方
同意後車箱上蓋 尾燈下巴使用中古品
價錢壓到46萬 對方說是他們的錯他們負責
同意開始動工維修
當天晚上對方爸爸打電話來盧外面修理
說他弟弟講得不算數..我爸皆未理他
說明已經講好又反悔 車子已經開始維修
並且是對方自己來撞我方車子
於是對方又盧了很久又說就好好修用好一點
並要求車廠保留所有零件他要看並帶走
於是就先到一段落 此刻....我們家爸媽跟我
心情已經高底起伏很受不了 對方言詞反覆
車子在前兩天維修好車廠告知要對方去大損中心看零件等等
我們電話告知對方 隔天車廠打來 說對方在大損中心抱怨價錢零件
原廠判定扭曲的零件鎖不上去 他有異議於是在那鬧了一下午
車廠打來詢問我們說 車子只對我們不對她 我說有扭曲就是要更換
於是後來只接到對方電話說什麼零件 我爸說有扭曲就是要換阿
後來對方傳車子修快完工的照片說快好了也無異議
於是拖了一個月才開始修車 修理還要一個月
車子回到保養廠後 我們通知要交車了 價錢因為我們幫他節省
有些物品中古還算堪用 價錢壓到34萬
對方竟說大損中心說車子不用32萬
我們詢問大損中心是說36萬 我們跟對方表示我們是送保養廠
如果對車輛有問題請到原廠詢問 畢竟我們又不是車子專家
對方電話又盧了好久
後來對方車主打來說要負責就賠償34萬車損還有營損
因為我們想說退一步能夠快處理以4萬就好 其實對方還開兩個月只3萬....
中午同意搞定說明天中午交車會和解 晚上駕駛人爸爸又打來鬧盧說
他不同意啦怎樣 於是我爸爸只好說如果以後還要這樣反覆就跟律師談
我們沒有那個心力了 我們致電給車主說 我們中午協議好 你哥哥又打來鬧
到底是有沒有誠意解決事情 對方表示我們也很軟了他會去跟他哥哥協調安撫
於是就無下文 等明天1點交車 他承諾11點會打電話告知情況........
修車期間我有去申請初步分析勘驗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有三點 1.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後逃逸
2.疑似超速行駛
3.無駕駛執照駕車有違規定
現場監視器皆損壞 但現場店家及車行司機
本人皆看到駕駛車向前越過路口逃逸
六、問題:到目前我只知道駕駛人名子因為初步研判表有
據說是隔了幾天才去警局報到 到現在我都沒見過對方也沒有道歉
對方幾乎都被動處理 一直反反覆覆 真的是心力交瘁了
維修明細之類也都是我們再跑原廠拍給他
目前不管怎樣我們會先付錢把車子交車 先營業了
1. 這次的事件是否為對方全肇責?
2. 是否能跳過調解委員會 跟車禍鑑定?
3. 警方說只有民事沒刑事 因為我方未駕駛及受傷
4. 要如何自保? 談判該如何使對方同意和解付錢
5. 如順利和解 該要誰簽和解書...?
駕駛人未成年>>>爸爸>>>還是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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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們 因為營業車車體險昂貴也也要看保險公司 有些拒保
會在努力找保險公司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