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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判定事實真的越來越奇怪


國道警察判定事實真的越來越奇怪
國道警察判定事實真的越來越奇怪
國道警察判定事實真的越來越奇怪

很明顯這兩台車因為插隊差不進去,臨停於車道上,佔用外側車道
國道警察卻說該車並非無故停車
也就是說插隊差不進去可以隨時臨停於其他車道上
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八款 行駛高、快速公路違規臨時停車或停車
完全無視這條規定喔
左方因為號誌管制,所以停車於車道上是理所當然
但是因為要插隊差不進去而停車於其他車道上
這樣不算違規??
真的開了眼界了
難怪像右側LIVINA的行為會被國道警察開行駛路肩的罰單

2015-10-07 9: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道警察 事實
你當下 可以停在他後面 猛按喇叭呀 告知他你過不去

然後在傳 按喇叭的影片 及照片 才有可能成立吧


jean3760 wrote:
很明顯這兩台車因為...(恕刪)


是否插隊很難認定

因車道會合處有一段距離,而不是像停車場入口這種FIFO - first in first out 依序匯入的狀況

有可能前面依序排隊會卡到其他下交流道的車輛,故他再往前開一點再匯入主線

這種只能說是國道設計上及交通壅擠必然的狀況

故要說他臨停擋在路上,也很為難


這種只能說非惡意違規

jean3760 wrote:
很明顯這兩台車因為...(恕刪)


這個路段我沒走過,所以不予置評。

但舉一例供參,即三重交流道。

三重三和路雙向都是進入同一交流道,當進入後,在雙線匝道上又要分北上與南下,
車多時就會類似此例一樣。

Johnny_depp wrote:
是否插隊很難認定

因車道會合處有一段距離,而不是像停車場入口這種FIFO - first in first out 依序匯入的狀況

有可能前面依序排隊會卡到其他下交流道的車輛,故他再往前開一點再匯入主線

這種只能說是國道設計上及交通壅擠必然的狀況

故要說他臨停擋在路上,也很為難

這種只能說非惡意違規...(恕刪)


原來為了插隊而停在車道上不叫做惡意違規



Johnny_depp wrote:
是否插隊很難認定

因車道會合處有一段距離,而不是像停車場入口這種FIFO - first in first out 依序匯入的狀況

有可能前面依序排隊會卡到其他下交流道的車輛,故他再往前開一點再匯入主線

這種只能說是國道設計上及交通壅擠必然的狀況


故要說他臨停擋在路上,也很為難

這種只能說非惡意違規...(恕刪)


負家子弟 wrote:
原來為了插隊而停在車道上不叫做惡意違規


呵呵 您不覺得您的回應所說的東西跟我原意是完全不同兩件事情嗎? 虧您還完整引言,張冠李戴、斷章取義就是這麼一回事...

Johnny_depp wrote:
是否插隊很難認定因...(恕刪)


是否插隊怎麼會很難認定呢??
兩台車左側輪都已跨越車道線
這樣還看不出來插隊嗎??

左側為左轉車道,因為號誌管制,所以停車,合情合理!!
那右側呢??
直行燈號永遠都是亮的,暢通無阻
這兩台就這樣停在直行車道上
很難認定違規嗎??
這是快速公路呀,可以這樣停車嗎??
我覺得吃案才是真的!!




jean3760 wrote:
很明顯這兩台車因為...(恕刪)


非常明顯 違規 ! 不相信 寫信 問柯p市長 !

再發生 這種事

明天就 把你 換掉 !!!

高公警察局長 聽到沒...............

我再補一張照片
左側大家都在排隊
大老遠就看到這兩台車停在那裡等著插隊
這是很明顯的事實

還是放影片吧
光看照片我也覺得很難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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