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路為三車道,無機車專用道,由於最外側的車子都是前方路口準備排隊右轉的,機車一直騎最外側也很尷尬,故轉而騎乘中間車道,正要開始加速,該車就從左側切入,也沒打方向燈,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各位覺得這樣子可以檢舉嗎?影片在此
will76 wrote:這條路為三車道,無...(恕刪) 騎車遇到時可能要稍微有閃避的動作順便按一下喇叭註記!通常我自己遇過的就是,並行車道行駛違規車在後方,當兩車並行時橫擠過來!第43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危險駕駛及噪音)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will76 wrote:這條路為三車道,無機車專用道,由於最外側的車子都是前方路口準備排隊右轉的,機車一直騎最外側也很尷尬,故轉而騎乘中間車道,正要開始加速,該車就從左側切入,也沒打方向燈,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各位覺得這樣子可以檢舉嗎? 檢舉沒打方向燈看看,或是檢舉壓雙白線試試(有點勉強),第五分局的承辦人回覆很慢,檢舉後要等一陣子。另外,環中路/榮德路口的地面標線畫得不好,最右側未畫右轉標誌,但卻有右轉專用時相,走中間車道是對的。因為松竹路封閉施工才改到榮德路來,但這個路口標線和號誌真的設計得很差,從離開快速道路後若要往外線切,遇到車多的時候,有時根本切不出去,很多汽車就會硬擠,你走內線反而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