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覺得這算故意逼車嗎?

這條路為三車道,無機車專用道,由於最外側的車子都是前方路口準備排隊右轉的,機車一直騎最外側也很尷尬,故轉而騎乘中間車道,正要開始加速,該車就從左側切入,也沒打方向燈,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各位覺得這樣子可以檢舉嗎?

影片在此
2015-10-07 0:18 發佈
will76 wrote:
這條路為三車道,無...(恕刪)


騎車遇到時可能要稍微有閃避的動作順便按一下喇叭註記!
通常我自己遇過的就是,並行車道行駛違規車在後方,當兩車並行時橫擠過來!

第43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危險駕駛及噪音)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他有迫近之嫌 不過應該不是故意製造危險.
應該只能檢舉沒打方向燈吧,逼車條件滿嚴的...
will76 wrote:
這條路為三車道,無機車專用道,由於最外側的車子都是前方路口準備排隊右轉的,機車一直騎最外側也很尷尬,故轉而騎乘中間車道,正要開始加速,該車就從左側切入,也沒打方向燈,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各位覺得這樣子可以檢舉嗎?



檢舉沒打方向燈看看,或是檢舉壓雙白線試試(有點勉強),第五分局的承辦人回覆很慢,檢舉後要等一陣子。



另外,環中路/榮德路口的地面標線畫得不好,最右側未畫右轉標誌,但卻有右轉專用時相,走中間車道是對的。

因為松竹路封閉施工才改到榮德路來,但這個路口標線和號誌真的設計得很差,從離開快速道路後若要往外線切,遇到車多的時候,有時根本切不出去,很多汽車就會硬擠,你走內線反而危險。

will76 wrote:
這條路為三車道,無...(恕刪)

這樣的行為,影片連續動作,汽車沒有亂開故意逼迫行為,不算逼車吧,頂多是不當超車而已
你鏡頭架太高了 這樣車牌很容易沒拍到
這種的 很高的比例不打方向燈
當然要放油門讓他切 然後回家檢舉了

will76 wrote:
故轉而騎乘中間車道,正要開始加速,該車就從左側切入,也沒打方向燈,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你心裡正想要加速,別人又怎麼知道,或許還以為你要繼續慢慢的騎呢,是否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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