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板上先進...
我從22弄...彎出來一半...在231巷右車道內...
而來車從對向車道跨越雙黃線(警察有記錄起來)...行駛過來(為閃路邊停車)...
這樣是我的肇責比較大嗎(未理讓幹道車)...但路權不是我的嗎??
還是對向的肇責比較大呢(跨越雙黃線)...??
我有保任意險(財損)...所以不管我的肇責如何...保險公司都會理賠給對方嗎??
還有這樣的情況對方的任意險(財損)...會賠我嗎...??
警察說我的肇責比較大...所以想請教一下...感謝!!!
22弄路口圖
smile_trade wrote:
Y大...他確實是...(恕刪)
你在轉彎沒錯 但是你的轉彎與他的直行是不相干的.
之所以會撞在一起..那是因為對方跨越雙黃線侵犯到你的車道所引起的.
*這一點就不是所謂的轉彎車禮讓直行車之條款,因為你與他無轉彎之相關關悉.
另外保險公司會全賠嗎??...我們都有保任意險(財損30萬)...還是要看肇責比例??
A:有財損就不越擔心了保險公司會處理的,他會根據肇責理賠.
你的狀況應該是...未注意車前狀況負擔30%肇事責任.
而對方會是...跨越雙黃線未禮讓對方直行車之優先權之責,負擔70%肇責.
我們都有保任意險(財損30萬)...
A:這就很好辦...雙方都丟給該其保險公司,讓兩方的保險公司自己去求償,你倆應該無須花到自己口袋裡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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