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有開放ETC的時候...我就很想寫封信到交通部
為什麼台灣還要設這種的收費站啊~~~
雖然政府開 放了ETC 固然不錯!!!也算是邁向一大步~~
但為何 還是在原來的地方收費~~這樣有比人工收費比較快嗎??
而且還有限速50KM 這樣稱不上電子收費的便利性啦~~還是很塞啊!!
我心目中的電子收費就是通過收費站時...速度不要變慢下來啊!!這樣耗油也耗時間不是嗎??
所以我的想法就是~~~~
原來的收費站一律拆掉在進入高速公路的匣道口設置收費站~
然後在哪個交流道下下車就再掃瞄一次~~按里程收取過路費!!
這樣作法不是比較好嗎???也不會因為收費而塞車~也不會發生只要經過一個站就要收取40元過路費
這樣才算是完整的電子收費系統啦~~~~
當然前提之下,全部的汽車都要強制性安裝電子收費機器!!
大家來討論一下吧~~我只是提出我的想法而已..不知道大家有什麼看法跟建議!!!
回elase:
所以我才說用強制性的方式..大家都要有電子收費機器!
例如尚未牽車的車主..未來牽車一定要加裝!!才能買車
已經牽車的車主.分批分時加裝!~~
有一點像強制險的感覺~~~成本可能要提列預算了

回bobcat602:
我還沒去過雪墬的說...

已經實施了呀...還真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