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情況是 我方為綠燈直行車 同時遇上2台搶左轉 撞上第2台車禍初判 對方未依號誌行駛 我方為疑似超速到法院後 對方要求鑑定 結果我為 無肇事因素 責任0傷勢左手腕開刀 角度受限已固定 殘廢之虞法官說是會移送民事庭處理 想請問:已經刑事附帶民事後 移至民事庭審理後來會發生甚麼情況?還是要做些甚麼資料準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