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cotu wrote:檢舉危險駕駛可能不容易成案,不過可以試看看,分三次檢舉,一個是右側慢車道超車,一個是沒打方向燈,一個是危險駕駛 網路上討論如何檢舉已經有很多了!但是我那天突然想到....為什麼我們檢舉信中, 還要提出對方違了什麼規?警察自己平常執勤都可以依據自己所見開單,為什麼影片檢舉要檢舉人提供違規說明呢?影片拍到幾樣違規, 警察依違規事實舉發就好了!這實在費解...
我是嘎嘎 wrote:行駛路肩或右側超車,未依規定顯示燈光。 嗜血尤物 wrote:右側超車和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wecotu wrote:檢舉危險駕駛可能不容易成案,不過可以試看看,分三次檢舉,一個是右側慢車道超車 多車道路段沒有右側超車違規這條這只能罰行駛路肩(該處不是慢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