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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提車禍2個月後的診斷證明書算詐欺嗎?

各位大大安安!!
小弟的朋友在4個月前不慎發生車禍,被人撞了腦出血,但是沒有開刀只有住院觀察20天後就出院,肇事者肇責100%.
後來與肇事者在賠償上談不攏(只有談錢,也沒有給肇事者診斷證明書告知傷勢),出院後1個月後就告肇事者過失傷害.
後來開偵察庭,檢察官先發回給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
在區公所調解時,我朋友除了拿車禍當天的診斷證明書(當天車禍的傷勢只有腦出血及幾處挫傷,照X光也沒有發現骨折,還有他本身的高血壓與糖尿病)以外,還混了一張車禍2個月後在家骨折送急診的診斷證明書.
為什麼會附上這張骨折診斷證明書,我朋友的解釋是在車禍後有時會頭暈造成走路不平衡,骨折那天就是因為頭暈才不小心跌倒骨折,所以也認為是車禍所造成的,所以也一併附上求償.
所以在調解會時就給肇事者2張診斷證明書,一張是車禍那天的傷勢,一張是車禍2個月後在家骨折,還有索賠費用要求,也沒有跟肇事者解釋傷勢,索賠費用也都是開未來性的費用所以也沒有任何單據可以證明,而且金額開到上百萬,所以也沒有調解成功.
後來我朋友收到警察局的傳喚書,傳喚的原因是肇事者告我朋友詐欺.
原因就是因為附了那張2個月後在家骨折送急診的診斷證明書,所以被告詐欺.
請問各位大大,我朋友車禍當天以及住院20天的確是沒有任何骨折的傷勢沒錯!
但是頭暈這個後遺症造成的跌倒骨折所開的診斷證明書不能向對方求償嗎?
有構成詐欺或詐欺未遂嗎?
目前這狀況在回診時沒有向醫師告知有頭暈的後遺症,在舉證方面,我朋友就居於弱勢,沒有病歷摘要或記錄可以證明.
因這樣子感覺我朋友是藉此骨折來加重自己的傷勢並擴大自己的求償金額,也是要錢要的徹底.
我朋友很困擾說這樣要請律師嗎?
還請各位大大指教,感謝.
2015-09-14 11:32 發佈

淘貓 wrote:
各位大大安安!!小...(恕刪)


嗯~這是對方的權利,沒有對或不對的問題,

就像你朋友說,因車禍頭暈跌倒,如果我是對方,我也會懷疑啊!
p.s:還是2個月後的事~天知道那天是不是沒睡飽...

基本上就留給法官去判吧!

這種事誰說的準....

算是給人家抓到小辨子了,太不小心了,就算不構成詐欺,
也會影響到法官判賠的金額,對方可能有保險公司的人在
出主意,求償也要步步小心呀!

你朋友當然可以主張摔倒跟車禍有關,但問題是提出這個
主張的診斷證明時就要說清楚,成不成立法官會判,你們
現在講都不講就附上去,多少會有不良的影響.
應該告不成...
但骨折這部份應也不會賠,,沒辦法證明關聯性,
更何況你朋友有高血壓和糖尿病,這也可能導致暈眩
這類大筆賠償訴訟案件建議還是找個律師討論吧...

對方這樣的另闢戰場手段雖然不算高明...

但至少證明是有做過功課&準備...

即使是穩贏的訴訟案...

只要證據準備不足...答辯內容不得體...

都存在著遭逆轉的風險~~

律師費用是可以事前談價錢的...

每個律師收費標準不一...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個人認為只是民事賠償主張, 有告知因果, 並無詐騙意圖,詐欺要成立很困難.
個人看法:詐欺是告不成的,因你朋友只是主張自己的權利。
但兩個月後的骨折恐怕也會因為你朋友不是健康的人(高血壓跟糖尿病),要理賠也不易,除非能證明頭暈跟車禍有關係。

突然想到包龍星的電影橋段~我只是揍他幾拳,幾年後要是他死了,可不可以告我謀殺?大人:當然不可以。

淘貓 wrote:
各位大大安安!!小...(恕刪)


三個月前到二個月前有回診,並有跟醫生說明有頭暈現象的話

就不用擔心了....

沒說的話就要看上法院自己怎麼說了....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賠償金要求百萬?
光這點就覺得你朋友很扯了
淘貓 wrote:
各位大大安安!!小弟...(恕刪)


詐欺一定告不成

去問律師就知道(我不是律師,但我很懂法律)

你與對方根本沒有 交付金錢的事實!一定不會成立!

也就是對方只要還沒有給錢,就不是詐欺!

您可以反告對方誣告,成立起訴的機會很大!

除非您已經收了錢,那就需要將來龍去脈找個律師討論!

只要沒有交付金錢,就是沒有詐欺!

(動機絕不是犯罪證據,何況骨折發生與求償的動機與這次車禍一定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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