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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A到別人車子也會收到罰單

今年3月多倒車不慎A到別人停放路邊的車子

車主不在,留了電話我先離開,過了一小時多我再回現場

回去的路上對方車主就打來電話了

為了保險起見(丙式),該走的流程成案鑑定有的沒的還是都做了.

(如果不成案,只做筆錄,似乎就不會有這罰單)

我想我100%的失誤應該沒啥疑問,一個禮拜後我方保險公司全額處理好了

今天收到一張罰單"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900元

這罰單的意思是,政府也要分杯羹嗎???



開車20多年,每年都有保險,第一次用到保險

不過今年3月的事...現在應該9月了~ 會不會也太久了點
2015-09-08 11: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罰單 別人車子

dove wrote:
今年3月多倒車不慎A...(恕刪)


1.很多法條 不是不知就不用罰
2.現在交通事故 事後警察都要補上罰單 這是規定
happy0506 wrote:
1.很多法條 不是...(恕刪)

是啊!!我超同意第一點的
這10幾年我收了一堆罰單
長太帥!導致其他用路人自卑且變相導致過多羅漢腳!!因此罰我1800~~
幾乎每天都收到一張!!
真的不是不知道的就不用罰

happy0506 wrote:
很多法條 不是不知就不用罰



其實也不是說不知道不用罰

只是這樣的罰則有點沒意思就是了~

如果都處理好的話~

dove wrote:
今年3月多倒車不慎A...(恕刪)


因為違規發生事故 一定會有罰單,

否則 依照這個鬼邏輯

酒駕被攔查前,趕快去撞牆,就不用被開單!

查閱了一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中

第 50 條 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但是撞前面的車就是單純的交通事故,並沒有罰則對應,
因此同樣都是車禍賠償,要撞就盡量用車頭撞吧。

今天長見識了。

lc wrote:
查閱了一下'道路交...(恕刪)

還有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可以罰,就是有違規才會車禍。
直接定一條,行車發生事故不論原因先罰一張5千的罰單就對了

lc wrote:
查閱了一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中

第 50 條 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但是撞前面的車就是單純的交通事故,並沒有罰則對應,
因此同樣都是車禍賠償,要撞就盡量用車頭撞吧。

今天長見識了。

你來逗大家笑的?
如果看不懂可以回學校讀書


lc wrote:
查閱了一下'道路交...(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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