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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客開門撞騎士 小黃運將算肇逃------

醉客開門撞騎士 小黃運將算肇逃

http://udn.com/news/story/7316/1156166

蕭姓計程車司機載客時,乘客突然開車門下車,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車門受傷,蕭沒留電話離去。一審法院判蕭無罪,但最高法院和二審法院都認為,蕭擔任職業駕駛,有義務留在現場釐清肇事經過和責任,認定他肇事逃逸,依公共危險罪判刑一年、緩刑兩年,全案確定。
蕭姓計程車司機去年四月在萬華區載三名酒醉乘客前往新北市中和區,途經西園路停等紅燈時,其中一名乘客突然打開車門要下車,後方黃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計程車門,人車瞬間倒地,腿部還有多處受傷。

蕭和乘客都下車查看後,蕭未留聯絡方式先行離開,事後被檢方認定涉嫌肇事逃逸,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蕭否認肇事逃逸,辯稱因乘客無預警開車門造成事故,他下車查看,並請三名乘客妥善處理,這不是他的問題;且當時路口車子很多,車子停在路中央會造成車流堵塞,被害人也拍攝雙方車損狀況及乘客照片,他才先離開。

一審法院認為,機車騎士的受傷與蕭姓司機無關,且蕭已經下車查看,不但看到機車騎士起身拍照蒐證,也要乘客好好處理才離開,無肇事逃逸的犯意,判決蕭無罪。

但二審法院認定,三名乘客因為酒醉失去理智,才會突然開門下車,無法處理交通往來安全、協助被害人就醫的事宜;依照蕭的執業經歷,應知道留在現場可協助釐清肇事過程和責任,卻未留下資料就離開,顯示是為了避免負擔後續出庭作證等法律程序,逃逸意圖明顯。

法界人士指出,汽車突然開車門,致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倒地受傷,法院多會認定駕駛須負責任,刑事部分以過失傷害等罪判刑,民事部分也要賠償,前陣子還曾發生機車騎士受傷成植物人,法院判汽車駕駛賠償一千多萬元的案子。


------醉客開門撞騎士 小黃運將算肇逃------

以上給小黃運匠們參考
2015-09-01 15:09 發佈
所以只要看那一台小黃不爽就搭他的車

再看準後方的機車 瞬間把車門打開讓機車撞上

那麼你看不爽的那位小黃司機就等於毀了 是這樣嗎?

ck117022 wrote:
所以只要看那一台小...(恕刪)


萬一小黃司機沒有急著閃人, 那不就換乘客毀了?
今天有個阿桑也差點開門肇事
可能計程車司機有提醒
馬上縮回去
不然事情又大條了


ck117022 wrote:
所以只要看那一台小黃不爽就搭他的車
再看準後方的機車 瞬間把車門打開讓機車撞上
那麼你看不爽的那位小黃司機就等於毀了 是這樣嗎?

如果是你開車載朋友,朋友開車門造成事故你會跟朋友說你處理跟我沒關係人就走?
想也知道要留在現場釐清責任,怕事落跑判肇逃不是剛好而已?
kaoru4f wrote:
一審法院認為,機車騎士的受傷與蕭姓司機無關,且蕭已經下車查看,不但看到機車騎士起身拍照蒐證,也要乘客好好處理才離開,無肇事逃逸的犯意,判決蕭無罪。

但二審法院認定,三名乘客因為酒醉失去理智,才會突然開門下車,無法處理交通往來安全、協助被害人就醫的事宜;依照蕭的執業經歷,應知道留在現場可協助釐清肇事過程和責任,卻未留下資料就離開,顯示是為了避免負擔後續出庭作證等法律程序,逃逸意圖明顯。

載到酒客出事還得身兼保姆?

起碼要留到警察來吧,
要走再視情況走也沒這麼多問題....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Borealis wrote:
如果是你開車載朋友,...(恕刪)


法界人士指出,汽車突然開車門,致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倒地受傷,法院多會認定駕駛須負責任,刑事部分以過失傷害等罪判刑,民事部分也要賠償,前陣子還曾發生機車騎士受傷成植物人,法院判汽車駕駛賠償一千多萬元的案子。

有看到這段嗎? 有看到這段嗎? 有看到這段嗎?

我的重點不在肇逃 開車門的沒事 開車的賠到死

ck117022 wrote:
法界人士指出,汽車...(恕刪)


記者報的新聞全然可信嗎?

會陪到脫褲子是沒錯, 但不是開車的賠, 要多一個字, 是開車"門"的要賠.
平常開車就等於開車門, 但今天這個例子是不同的.

如果檢方認定是司機開車門致機車騎士受傷, 那就不應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應以職業過失傷害起訴.
反而開車門的乘客如果與機車騎士達成和解, 就沒有人會去告開車門的乘客過失傷害罪.
ck117022 wrote:
法界人士指出,汽車...(恕刪)

法界人士指的是誰?法官、檢察官、律師還是唸法律系的學生?
不要說姓名,連職業都不敢寫,只敢寫個"法界人士",這種人講的話你也相信?

這件事是乘客開車門釀禍。你朋友開你的車門撞傷機車騎士,你覺得該負責任的是你朋友還是開車的你?

法官是認為計程車司機肇逃,不是判計程車司機要負開車門撞傷人的罪責,這樣判並沒有不合理。

lc wrote:
記者報的新聞全然可信...(恕刪)


seatree wrote:
不要說姓名,連職業都不敢寫,只敢寫個"法界人士",這種人講的話你也相信?


不信? 那就不需討論你們不信的事

不知多久前確實看到一則新聞

一輛小黃在車道上停等紅燈時 婦人乘客自行打開車門下車 造成後方機車追撞倒地

沒記錯的話 司機被判賠了一千多萬 不信? 那就不要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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