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朋友聊天
他說前幾天很衰發生了小擦撞
因沒保持安全車距導致煞車不及擦撞到前車
簡單的說就是他的錯
結果對方一下車就拿高爾夫球杆
我朋友嚇的要死
最後是有叫警察來,SOP流程跑完。
但是關於高爾夫球杆
我朋友心生恐懼
對方這樣做是否有犯法之虞?
朋友有表示對方有拿高爾夫球杆
但是沒有作勢揮桿或想打他的動作
純粹拿在手上
後來我就幫她查了一下網路
發現前幾天才有這則新聞
超車糾紛持高爾夫球桿下車理論 男子挨告不起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09915
陳、楊姓駕駛兩人駕車行經高速公路時,發生超車糾紛互不相讓,甚至開車窗互嗆,甚至下交流道還在爭道。楊男突然停車要找陳男理論,陳便拿高爾夫球桿下車自保。楊男認為對方有做「揮桿」想要打人的動作,遂對陳提出恐嚇告訴。檢警調查,陳男確實持桿下車,但並沒有證據證明有打人的犯意。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兩人在高速公路上因為變換車道起了糾紛,雙方車輛並行時,還搖下車窗在馬路上互嗆,停車後陳某確實有拿高爾夫球桿下車,但行車記錄器並沒有拍下過程,且楊妻也沒有看見,無法證實陳男有揮桿作勢打人。
檢察官認為,無證據證明陳男有揮桿恐嚇,且發生行車糾紛拿物品自保實屬人之常情,予以不起訴處分。
難道真的是無法可罰嗎?
小弟不是當事者,但是這位朋友的恐懼可見。
請和板上的朋友討論@@
是不是以後車上都要放個高爾夫球杆或棒球杆自保呀?
Pink Floyd wrote:
建議你朋友下次再碰到類似情況,就說:
"幹嘛?!打球呀?!拿球杆是想嚇唬誰呀?!我一眼就看透你啦,你是有膽子動我一根毛是不是?!打呀?!不是很兇很厲害?!笑你沒那個膽打啦,丟人現眼的傢伙..."
讓對方打下去,然後就可以驗傷去告他了!
其實真的沒必要,
在01上有一篇文章
普通傷害罪起訴是關不了人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577203&p=5
說真的,如果對方真的有錢,
向是之前很紅的
行車糾紛BMW鐵棍打人全紀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8QnW5tRU8Q
對方是珠寶業名人,有錢有勢。
要是今天被打斷手打斷腳
甚至打瞎了...
賠再多錢也沒用阿....
你損失的是自己的身體,對方不痛不癢的。
實在沒有必要起衝突....
唉,越看越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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