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今年的7月9日,一如往常我走高速公路(北上)回家,因為要下湖口交流道,所以一直都走外側車道,打方向燈進入減速車道後,過了大約200公尺,進入匝道後分成兩個左右車道,此時一直都走右(外)側,所以走右側車道時沒有打方向燈,被後車行車記錄器錄下檢舉,紅單收到違規事由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請問各位大大們,我這樣也算是變換車道嗎?
影片如下:
https://goo.gl/photos/D4ioNMRaM5JCzFir5
我是畫面中灰色的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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