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人用肉身搶車位,理論了幾秒鐘被老婆勸讓了。
搜尋01,也有很多朋友遇到這種狀況,
有人說車位是給車停的,要停人請到太平間;
有人說就像美食街,怎麼會讓位給端著餐點的人!
被回擊,美食街座位是坐人的,用美食街位置比喻根本不對!
有人說,以後大家在排隊停車,都派人去佔車位,那就大亂了!
就算小弟被砲轟,我還是覺得,肉身佔車位是很沒品的事,
肉身佔車位又理直氣壯,超級沒水準!
唉...,為了老婆小孩,有時候還真是退1步海闊天空啊!
只是,法規也沒有明確規範能否肉身佔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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