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加裝左右側的置物籃,法規是否允許?

常常在路上都會看見

送便當 物流業..... 加裝左右側的置物籃

這樣合乎法規嗎?

如果有機會我來騎 深怕寬度抓錯進而肇事


機車加裝左右側的置物籃,法規是否允許?
2015-08-10 21:05 發佈

sandg999 wrote:
常常在路上都會看見 ...(恕刪)


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
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
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
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基本上是不合法

連麥當當 必剩客那種也算是遊走邊緣
真理之手 wrote:
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恕刪)


後面改托車的阿伯都沒在管的

賣當當必勝客安啦

真理之手 wrote:
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恕刪)


意思是後座的"人"也不能超過80公斤?

怪怪的
ppopp747 wrote:
意思是後座的"人"也...(恕刪)

如果你把"人"視定義成貨物的話,那我也沒話說是吧。





再想無解問題有用處?
只管附掛物……紅線停車場免管??
滿街無敵雙黃燈+方向燈(應注意之金鐘罩)免修法

騎小機車不見得養不起小汽車……

真理之手 wrote:
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恕刪)

這我還真的有疑問,這條文像是指機車後方載東西。但用在左右掛側箱的情形怎麼都覺得沒規定到。
也就是說,路上不管是騎野狼阿伯裝的一個200元的側置物箱,還是高檔重機加掛的GIVI側箱,看來都沒有法源依據說可以或不可以。
壓力鍋 wrote:
這我還真的有疑問,這...(恕刪)

左右掛箱基本上還是有規範到

而且有問題的也還是側掛箱

畢竟只有左右10公分的寬限值

後箱就沒這麼大的問題

真理之手 wrote:
左右掛箱基本上還是...(恕刪)

看來好像如你說的側箱有規範到。
不過這10公分是指超過把手部份,其實我覺得還好。像我的車子把手寬84公分,若掛上GIVI 37公升的大側箱,車尾總寬度也才91公分,一樣符合規定。(當然,如樓主po的照片或是送報機車那真的是超過太多)
反倒是後面的規定,不能超出"後輪軸"半公尺,17吋的輪框加上160/60的胎,輪胎外緣離輪軸就有
17/2x2.54+160x0.6=31.2公分
再算到後煞車燈大概加個10公分,那加個後行李箱幾乎都超過。還真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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