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上班時 開著車在直線路上 突然前面騎摩托車的三寶 不打方向燈 也不看後面來車 直接外線切內線要左轉 還煞車哩害我緊急剎車 又把方向盤直接打右閃躲 很危險 所以很不爽我想舉發他 但舉發要留檢舉人姓名電話 會不會被公開阿?或許這個問題很好笑 但沒檢舉過別人總是會怕 所以問清楚一點再決定
smpp8639 wrote:安全點就第六天在檢...(恕刪) 檢舉可以不用留真實姓名跟住址,只要違規明確就會開單舉發。行車紀錄會洗掉是一件事,會不會被另外保留起來又是一回事。以我自己來說,我記錄都存電腦保存半年的,每個月整理一次。檢舉就檢舉吧,最快也要半個月才會回覆開單吧。
smpp8639 wrote:安全點就第六天在檢舉上傳照理講,經過六天,對方的行車記錄不知道洗幾次了,比較安全...(恕刪) 放心啦!以台灣警察開單的效率, 沒有2個月以上是開不出來的!(我試過新竹跟桃園的, 都要這麼久...)2個月別說行車紀錄器, 搞不好連路上的監視器都不知道有沒有保留這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