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電子信箱請院長加強取締改裝排氣管

最近路上機車更改排氣管真的有夠多。也常常看到改裝機車。從警方旁邊呼嘯而過。也沒看警方取締
所以寫信給行政院長。但回答的還是很制式化。我想請問檢舉排氣管改莊要如何檢舉。
王先生您好:
您寄給院長的電子郵件,提及暑假期間青少年騎乘改裝排氣管及拆除消音器製造噪音之車輛,請加強執行稽查取締1事,於104年7月27日經交由本部就主管業務答復如下:
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與協助,車輛如有拆除排氣管消音器,由警察人員在稽查現場確認違規事實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舉發處理。至於車輛排氣管係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產生噪音,須由監理或環保人員以相關儀器設備及專業技術檢測其音量數值,確認車輛有製造噪音或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違規事實後,依據相關法令予以取締,以避免警察人員未具備專業技能,於執法取締時產生爭議。因此,警察機關係配合各地區相關監理及環保單位,區分日、夜間時段,共同規劃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路檢勤務,以執行取締車輛違規改裝排氣管或產生噪音之情形。另警察人員於執行各項交通稽查、路檢勤務時(無監理或環保人員配合執行勤務),對行駛道路疑似有違規改裝排氣管或製造噪音之車輛,基於政府行政一體,則以照相或錄影方式採證後,再以網路方式通報管轄環保機關(網址: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之警政(公務)機關通報噪音車專區,或函請公路監理機關召回該機車實施臨時檢驗,由環保或公路監理機關依權責處理。本部警政署非常重視您的建議,將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落實車輛違規拆除排氣管消音器及協請監理、環保機關共同執行車輛改裝設備之稽查取締工作,以維護行車秩序。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
2015-07-28 18:05 發佈

韓龍生 wrote:
最近路上機車更改排...(恕刪)


沒用的,我已經練就一身好功夫。
晚上一堆改裝排氣管的塑膠車呼嘯而過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你幹嘛寫信給行政院長?你不知台灣以"毛"治國?寫給他沒用,直接上噪音檢舉網站檢舉就好,有車號就能檢舉(我不知其他縣市是否要照片舉證),感謝你為社會盡一分力,我也討厭巷道內的改管聲...但最近好像有人檢舉安靜許多

韓龍生 wrote:
最近路上機車更改排...(恕刪)

一次要三個單位才能取締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wessley wrote:
一次要三個單位才能...(恕刪)

對阿。要3單位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